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蘇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規。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各縣級市、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按許可權承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和承擔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組織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和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農用地轉用管理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要工程。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備選項目。
(八)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城市綜合交通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鎮村布局規劃和村莊規劃等;負責組織並指導城市設計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利用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規劃技術審查、規劃核實和批後監管工作;按許可權審核市域範圍內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選址定點,參與其可行性研究。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重要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五)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對全市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指導監督各縣級市、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按規定履行幹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職責。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黃戟。
黨組成員、副局長:施旭、張焱、邵繁榮、張曉莘
副局長:葛昕、焦紅萱、嚴新東
黨組成員:吳桂元
黨組成員、總規劃師:徐克明
調研員:李新佳
副調研員:趙忠興、薛海旻、談三平、朱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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