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相城區城市管理局

蘇州市相城區城市管理局

蘇州市相城區城市管理局,是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相城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蘇州市相城區潤元路潤益巷潤南大廈C座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區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意見、辦法,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擬定全區城市管理相關專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制定全區城市管理行業標準、技術規定,並指導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的巨觀指導、監督考核和指揮協調;組織實施對各鎮(街道、區)、各部門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指導全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工作;負責“數字城管”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區市容環境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全區市容街景、沿街建築物立面和臨街景觀的應急維修。
(五)負責全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區公共腳踏車行業管理。
(六)負責全區環境衛生行業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的終端處置的監管和指導,指導全區大、中型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城市公共廁所建設與管理、環衛清掃保潔、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七)負責全區戶外廣告設施的行業管理,牽頭開展戶外廣告設施專項整治;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廣告設施(陣地)使用權的日常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區農村和小城鎮、康居鄉村、特色田園村莊及美麗城鎮和撤併鎮的環境長效管理工作。
(九)依法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監督管理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承擔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相關工作。
(十)指導全區城市管理行業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協調聯動制度。區城市管理局在區行政審批局依法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撐,承擔監管主體責任,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後監管,並將監管結果推送給區行政審批局。

內設機構

區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3個,即:辦公室、綜合執法科(政策法規科)、綜合管理科(市容管理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