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6年)

《蘇州市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已經蘇州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2月6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6年)
  • 頒布時間:2024年2月6日
  • 發布單位: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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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綠色航空製造業發展綱要(2023~2035年)》等檔案精神以及202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打造低空經濟等若干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要求,推動我市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著眼發展新質生產力,服務長三角一體化戰略,搶抓低空經濟產業密集創新和高速增長的戰略機遇,立足自主創新,瞄準高端製造,拓展套用場景,放大產業能級。力爭到2026年,將我市打造成為全國低空經濟示範區。
產業能級大幅提升:到2026年,充分發揮製造業長板優勢,培育一批集研發、生產、運營於一體的高科技企業。打造以低空科創智造產業為核心,以低空保障產業為支撐,以低空創新服務業為特色的產業體系。力爭聚集產業鏈相關企業500家,產業規模達600億元。
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到2026年,構建形成低空地面基礎設施骨幹網路,建成1~2個通用機場和200個以上垂直起降點,統籌引導企業開展垂直起降點建設。建成低空飛行試驗基地,完善試驗、試飛、檢測、驗證、適航、評定等功能。
低空場景豐富多元:到2026年,圍繞物流配送、載人飛行、旅遊消費、應急救援、城市管理等領域打造一批示範套用場景,開通至周邊機場3~5條通用航空短途運輸航線、100條以上無人機航線,無人機商業飛行取得突破性進展。
監管服務安全有效:到2026年,建立健全服務無人機、直升機等各類低空飛行器的安全監管服務平台,有效銜接基礎設施使用、飛行申請回響、通訊氣象監測,飛行過程監管等功能,切實提升低空飛行服務監管能力,保障城市空中交通安全。
二、重點任務
(一)打造低空產業生態。
1.大力實施強鏈補鏈延鏈。系統梳理低空經濟產業鏈企業清單,加快繪製產業鏈圖譜。支持企業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實施重大裝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鼓勵“蘇州製造”新型低空飛行器及零部件在國內外廣泛套用。增強企業海外競爭力,積極拓展海外輸出規模,支持有能力的企業“走出去”。加強與國內外重點企業對接力度,在全球範圍內開展全產業鏈招商引資。引導優勢企業在低空產業鏈上下游進行橫向聯合、縱向整合,充分發揮頭部企業引領帶動作用,到2026年,力爭形成產業鏈頭部企業超過15家。(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打造低空經濟特色園區。充分依託各縣級市(區)已具備基礎的航空產業園區、低空產業園區或規劃園區,打造覆蓋技術研發、生產製造、運營保障等多元業態、差異化發展的低空經濟產業園區,加大低空製造產業園、低空服務產業園、低空運營保障產業園培育建設力度。(責任單位: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建設高能級創新載體。加快低空經濟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先進技術研究院等研發載體建設。加強創新協同,持續推進長三角先進技術成果轉化中心建設,推動國防科技先進技術、工藝、材料等攻關成果向低空產業裝備領域轉化套用,推動航空航天企業積極融入低空經濟產業鏈供應鏈體系。(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局)
4.聚集高層次創新人才。實施戰略科技人才引領計畫,推動低空經濟人才納入全市重點產業專業人才需求目錄,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進一批重大科技創新團隊,構建高水平、多層次人才梯隊體系。深化校地融合創新發展,助推蘇州大學、南京大學蘇州校區、哈爾濱工業大學蘇州研究院、西北工業大學太倉智匯港等本地高校(校區)成為低空經濟人才集聚地。(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
(二)完善飛行保障體系。
5.加強低空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低空地面基礎設施體系,發揮交投集團等國資平台引領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分階段推進各縣級市(區)通用機場、水上機場、垂直起降點等基礎設施建設,與國內重點物流企業共同推進無人機起降點建設,滿足無人機的起降、備降、停放、充電、運輸及運營等功能需求。加強通信、監控、低空氣象監測網路等運行保障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交通局、交投集團、市公安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國動辦、市氣象局、蘇州通管辦、通信運營商)
6.推進監管服務平台建設。加快推進低空飛行服務站與無人機綜合監管服務平台建設,構建低空空域數字孿生系統,打造低空飛行數字底座,為低空用戶提供空域、航線申請、飛行計畫申報、飛行通信氣象監測及飛行過程監管等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大數據局、交投集團、大數據集團)
7.推動低空航路航線劃設。協調軍方和民航華東局,聚焦城市低空載人載貨運輸需求,開展低空航路航線劃設研究工作,繪製低空航圖,完善全市航路航線網路布局,統籌利用城市和區域低空空域資源。(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商務局、蘇州海關、蘇州軍分區、港航集團)
(三)培育低空套用場景。
8.構建低空智慧物流體系。大力拓展城市低空配送場景,與重點物流企業合作,開展低空物流配送試點和商貿氣象保障服務,建設多層次低空物流樞紐體系。探索中、大型載貨低空航空器在運輸機場異地貨站、江海航運物資補給中的套用。鼓勵在有條件的綜保區內探索開展低空運輸貨運等物流新模式,積極拓展低空航空器的保稅維修等貿易新業態。建立各縣級市(區)血站、醫療檢驗中心與重點醫院之間的空中聯繫通道,實現對血液製品、檢測樣本、供體器官等進行快速轉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交通局、港航集團、市工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氣象局、各綜保區管理機構)
9.發展城市空中交通(UAM)新業態。加強與軍方以及民航華東局的溝通合作,統籌推進市內及城際間的短途飛行、公務飛行、商務飛行等低空飛行服務,構築“通道+網路”的低空航線布局,建設以蘇州為中心,輻射東南西北的空中走廊,推進蘇州與周邊運輸機場的聯程接駁。鼓勵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eVTOL)、大中型無人機等新型航空器套用,有序推進高時效的載人和載貨飛行,有效保障多樣化的客貨運輸需求。(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10.拓展文體旅遊場景套用。鼓勵通用航空企業依託太湖、陽澄湖、金雞湖、澄湖等湖泊資源和市內重點旅遊景點探索開發空中遊覽、航拍航攝、航空運動等特色項目。利用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融合江南文化、現代城市等元素,打造無人機編隊表演等文旅消費新場景,構建“低空+文旅”新業態。(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市體育局、市交通局)
11.豐富公共服務領域套用。鼓勵應急管理、衛生健康、公安、消防、農業等政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履行政府職能和提供公共服務時,加大無人機、直升機在應急救援、醫療救助、城市管理、城市消防、農林生產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套用服務。(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市消防救援支隊)
(四)爭創低空領域示範。
12.積極爭取試點示範。推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區申報建設,促進無人機產業升級發展。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區建設基礎上,跟蹤國家政策,推進低空經濟示範區申報建設。開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試點,探索低空空域精細化劃設,簡化飛行審批流程。(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蘇州軍分區)
13.開展先導區建設。選擇3~5個產業基礎較好的縣級市(區)開展低空經濟先行示範,促進低空飛行與市場消費有機融合,培育低空消費新業態,形成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和發展模式,以點帶面,推動全市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4.加強政策法規引領。開展示範性政策和法規的研究與建設。以全域空域劃設為基準,依託全域地理信息數據資源,研究制定全域低空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套用等標準,積極申報民航領域行業標準。(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
加強全市低空經濟發展工作領導,統籌推進低空經濟產業培育、基礎設施建設、套用場景打造相關工作。建立健全軍民航協同工作機制、重大事項協商機制等,提高低空空域運行水平和運行效率。編制蘇州市低空經濟發展規劃,強化全市統籌與基層創新,適時出台產業促進政策、條例,科學指導低空產業發展,助力企業拓展低空領域新商業模式。(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交通局、蘇州軍分區、光福場站)
(二)匯聚各方力量。
設立低空經濟專家委員會,引導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新型智庫等組織參與低空經濟產業發展。成立低空經濟產業協會等組織,聚集科研機構和重點企業,助力政策法規出台,促進企業優勢互補,創新拓寬套用場景,提升行業競爭力。充分發揮本地院校科研優勢,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謀劃推進創新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及高技術產業等重點項目。(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
(三)加強政策支持。
研究制定低空經濟發展政策,充分發揮產業創新集群引導基金和各級各類專項資金作用,支持低空經濟領域企業聚集、頭部企業招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航線開拓、基礎設施建設、套用場景拓展和高端人才引進等。(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人才辦、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四)保障發展安全。
牢固樹立“安全至上”意識,增強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構建政府、社會、公眾多元監管格局。加強無人機標準建設和質量監督,確保基礎設施運轉靈敏高效,依法打擊各種違規飛行行為,切實維護低空飛行安全有序。建立健全低空飛行應急處置機制,針對低空飛行過程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和問題做好應急預案,切實保障全市低空經濟健康安全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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