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科技局

蘄春縣科技局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制定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攻關計畫,統籌管理各項科技專項發展計畫。規劃本縣科技事業發展、科研機構布局和發展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和指導全民所有制科研機構,審核縣屬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研究制訂促進民營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民營科技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蘄春縣科技局
  • 地點:蘄春縣
  • 性質:科技局
  • 主要職責: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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