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是進一步規範《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的辦理,為中國藥品出口提供便利和服務制定。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8年11月9日發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
- 發布機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日期:2018年11月9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1月9日
- 發文字號:國藥監藥管〔2018〕43號
《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是進一步規範《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的辦理,為中國藥品出口提供便利和服務制定。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8年11月9日發布並實施。
《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是進一步規範《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的辦理,為中國藥品出口提供便利和服務制定。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8年11月9日發布並實施。發布信息關於印發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的通知國藥監藥管〔201...
藥品出口銷售證明 自2022年12月1日起,《藥品出口銷售證明》啟用電子證明。啟用 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對簽發的《藥品出口銷售證明》啟用電子證明。效力 電子證明與紙質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精神藥品進出口準許證是我國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來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經營列入《精神藥品管制品種目錄》管理藥品合法進出口的證明檔案,是海關驗放該類貨物的重要依據。《精神藥品管制品種目錄》所列藥品進出口時,貨物所有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在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前,均須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
管理規定 1.任何單位以任何貿易方式進出口精神藥品(包括精神藥品標準品及對照品),海關驗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並加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特殊藥品進出口審批專用章”的精神藥物進口準許證或精神藥物出口準許證(以下簡稱精神藥物進出口準許證),並按規定辦理報關驗放手續。2.精神藥物進出口準許證實行“...
為有效證明我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及其出口醫療器械產品的合法性,方便於我省醫療器械產品的出口,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書的管理規定》(國食藥監械[2004]34號),我局制訂了《四川省關於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書的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自...
《藥品加工出口管理規定》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檔案。規定發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3年7月29日印發 一、為規範藥品加工出口管理工作 根據《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和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制定本規定。二、藥品加工出口 ,系指境內藥品生產企業依法接受境外製藥廠商的委託,使用境內或境外生產的原料藥...
第一條 為規範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的進出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反興奮劑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家對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實行進出口準許證管理。第三條 進口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進口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
實行進(出)口準許證管理的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品種詳見《2010年興奮劑目錄》。2.興奮劑目錄所列禁用物質屬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的,其生產、銷售、進口、運輸和使用,依照藥品管理法和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特殊管理。 管理規定 1.列入興奮劑目錄管理的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進口...
《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是為進一步規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的服務性事項的辦理制定的規定。檔案原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的服務性事項的辦理,便利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產品出口,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我國已取得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及...
第十二條 麻黃素生產企業於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將上季度生產、銷售以及庫存情況(含自用麻黃素數量)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匯總後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第十三條 麻黃素生產企業要加強麻黃素的生產管理,包括對麻黃素中間體、半成品都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第十四條 合成麻黃素的研究,...
(四)規範麻黃素的使用管理。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麻黃素單方製劑的管理。麻黃素單方製劑只能賣給醫療單位,醫療單位憑醫生處方銷售。嚴禁社會各類醫藥商店及私人診所經銷麻黃素單方製劑。使用麻黃素及其單方製劑的單位要建立購買、使用、銷毀的登記制度,嚴防麻黃素及其單方製劑流入非法渠道。(五)加強麻黃素的進出口管理。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銷售、管理人員具有易製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無毒品犯罪記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條申請經營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申請經營第一類中的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
(四)規範麻黃素的使用管理。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麻黃素單方製劑的管理。麻黃素單方製劑只能賣給醫療單位,醫療單位憑醫生處方銷售。嚴禁社會各類醫藥商店及私人診所經銷麻黃素單方製劑。使用麻黃素及其單方製劑的單位要建立購買、使用、銷毀的登記制度,嚴防麻黃素及其單方製劑流入非法渠道。(五)加強麻黃素的進出口管理。國家對...
第二十二條 批發或調撥進口商品,應向收貨人提供商檢合格證或驗收合格報告,有關部門應妥善保存商品檢驗或驗收單證,以備檢查。對已檢驗的進口商品,商檢機構按規定或由收貨人申請加貼商檢標誌;對已投放市場銷售的進口商品,商檢機構可根據需要進行抽查。第三章出口商品檢驗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一切出口商品都必須...
精神藥品的生產部門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生產計畫。第六條 精神藥品的原料和製劑,按國家計畫調撥,生產單位不得自行銷售。第七條 精神藥品的原料和製劑的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設立原料和製劑的專用倉庫,並指定專人管理;建立生產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制度,按季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
(二)按照市場需求變化,每半年對年度生產計畫調整一次,生產企業每年五月底前提出本企業擬調整的本年度生產計畫(包括內銷和供應出口計畫),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初審同意,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第九條 咖啡因生產企業按季度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上報咖啡因生產、銷售以及...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銷售、管理人員具有易製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無毒品犯罪記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條 申請經營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申請經營第一類中的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
新藥品管理法已經修訂通過,2019年12月1日起開始施行。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取消生產、銷售假藥罪罪名),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食品、藥品監管瀆職罪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特性介紹 從使用對象上說:它是以人為使用...
(四)通知口岸藥品檢驗所對進口藥品實施口岸檢驗;(五)對進口備案和口岸檢驗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監督處理;(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事項。第九條 報驗單位應當是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獨立法人。藥品生產企業進口本企業所需原料藥和製劑中間體(包括境內分包裝用製劑),應當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
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藥品,在參與國際藥品貿易時,可向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藥品出口銷售的證明:並可按國家有關藥品價格管理的規定,向物價部門重新申請核定該藥品價格。各級藥品經營單位和醫療單位要優先採購、使用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藥品和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企業(車間)生產的藥品。藥品GMP認證的藥品,...
關於進口藥品通關口岸管理事宜的公告 (國食藥監注[2004]115號)關於允許蘇州工業園區口岸進口藥品的通知 (食藥監辦藥化管[2013]113號)關於進口藥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有關事宜的通知 (食藥監藥化管[2016]18號)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 (國藥監藥管[2018]43號)關於進口藥品目錄中非藥用物品進口通關有...
(三)刪除附屬檔案第5項“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事項依據“《貴州省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及污染物排放許可管理辦法》”。(四)將附屬檔案第6項“許可權內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許可證的審批”事項依據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
(三)有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銷售網路;(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銷售、管理人員具有易製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無毒品犯罪記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條 申請經營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申請經營第一類中的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