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藍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藍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09〕55號)設立的機構。

設定依據,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設定依據

為藍田縣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二)加強對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各項獎勵優惠政策的落實。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資料庫建設。
(六)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的數量。
(九)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貫徹落實有關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畫生育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資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報帳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工會和局機關、直屬單位黨的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全縣各級人口協會組織網路建設、制度建設及協會幹部業務培訓。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負責計生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計生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全縣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貫徹落實獎勵扶助制度和有關優生優惠政策。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定全縣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相關規劃、計畫及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工作;負責全縣生育指標的審批發證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出生、節育手術的統計、匯總、分析上報以及工作進度的檢查評比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分析全縣人口發展動態;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三)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四)科技與基層工作科
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治理;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指導鄉鎮計生服務站的工作,負責技術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組織對節育技術併發症和病殘兒童的技術鑑定;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手術併發症及後遺症的善後處理;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制定基層組織規範化管理的有關辦法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地理位置

地址:西安市藍田縣縣門街6號
藍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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