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藍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藍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09〕55號),設立藍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藍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類型:縣政府組成部門
  • 設立時間:2009
  • 職責:負責本縣的人才發展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信息,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民政局的農村社會保險職責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加強全縣公務員管理和就業再就業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全縣人事人才發展的總體規劃;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總額計畫的編制、下達和檢查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軍轉幹部安置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公務員》法的實施及公務員考核、職能分類、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等政策的擬定及管理工作;辦理縣政府人事任免手續。
(三)負責研究制定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計畫及有關政策;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接收和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縣域專家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四)實施國家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制度,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管理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制定的勞動與社會保障的法規政策,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建設和完善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具體政策並實施監督;負責全縣醫保定點藥店、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就業再就業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六)對各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勞務中介組織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與勞動關係有關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全縣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契約鑑證工作;調解、仲裁人事勞動爭議案件;負責工傷調查認定工作;負責全縣的全民創業工作。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內設機構和藍田縣退休職工管理所: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局機關文秘和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統計、機要、保密、檔案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報帳及下屬單位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系統思想政治工作。
(二)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擬定全縣人事、人才發展的總體規劃;負責《公務員》法的實施及公務員考核、職能分類、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等政策的擬定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計畫和工資總額計畫的編制、下達和檢查指導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承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調配的審批工作;負責國家計畫分配的軍轉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全縣幹部的培訓工作。
(三)獎懲任免科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職務任免、獎懲、紀律、辭職、辭退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法》負責承辦縣政府提請縣人大決定任免人員的手續;辦理縣政府任免人員的手續。
(四)人才服務科
指導全縣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工作;宣傳貫徹執行人才流動的政策法規,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接收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稱的管理和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中青年專家選拔推薦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鄉土人才隊伍的管理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五)工資福利科
根據國家、省、市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與離退休的法規政策規定,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審批工作;負責審核縣屬國有、集體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六)社會保障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社會保障法規政策,編制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完善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具體政策並對其實施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負責工人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考核及工人技師評聘工作;負責全縣社會保險的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全縣定點藥店、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仲裁監察科
對各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勞務中介組織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並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負責與勞動關係有關的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全縣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契約鑑證工作;調解和仲裁人事勞動爭議案件;負責工傷調查認定工作,負責指導職介機構的開展工作。
(八)就業促進科
負責全縣就業再就業的總體規劃,承辦縣級部門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業務工作;負責宣傳和貫徹落實就業再就業方針政策;負責勞動就業各項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職業培訓和技能開發,加強技能培訓和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不斷提高 “藍田廚師”知名品牌;負責職介機構及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負責就業再就業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就業失業證》、《自主創業證》小額擔保貸款、五種企業認定、信用社區工作及相關業務;負責就業再就業和勞動力資源的統計、報表工作;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機構開展就業再就業工作;負責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人員的調查統計工作,提供再就業援助工作;負責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負責全民創業工作。
藍田縣退休職工管理所
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建立網路化退休管理組織,幫助退休人員落實有關退休待遇,組織退休人員開展健康的文體活動, 引導退休人員充分利用專長發揮餘熱,開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為全縣退休人員提供各項服務。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教育局等部門制定;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領導信息

局長龍翔宇:主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熊新倉:主持就業服務局工作。主管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就業(創業)培訓,返鄉農民工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職工失業保險,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代管幹部人事工作。代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人才服務科(縣人才服務中心),獎懲任免科,工資福利科;聯繫:退休職工管理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代管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代管社會保障科,就業促進科,仲裁監察科;聯繫就業服務局,勞動監察大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企業養老保險經辦中心及後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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