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丞廳壁記

《藍田縣丞廳壁記》是唐代文學家韓愈於元和十年(815年)創作的一篇散文。文章通過描寫吏丞間行文署名和崔斯立任縣丞時所作所為,揭露諷刺了唐代縣丞一官無所事事形同虛設,消磨志士的真相,有一定的認識意義。文章突破傳統廳壁記的成例,用一系列生動具體的細節,對人物進行描寫,生動傳神,發人深省。全文短小精悍,生動潑辣,意味深長。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藍田縣丞廳壁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昌黎先生集》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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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藍田縣1丞廳壁記2
3之職所以貳45,於一邑無所不當問。其下主簿、尉6,主簿、尉乃有分職7。丞位高而逼8,例以嫌不可否事9。文書行10,吏抱成案1112丞,卷其前13,鉗以左手14,右手摘紙尾15,雁鶩行16以進,平立1718丞曰:“當署。”丞涉筆19占位20,署惟謹21,目吏,問:“可不可?”吏曰:“得。”則退。不敢略省22,漫23不知何事。官雖尊,力勢反出主簿、尉下。諺數2425,必曰“丞”。至以相訾謷26。丞之設,豈端使然哉27
博陵28崔斯立29,種學績文30,以蓄其有31,泓涵演迤32,日大以肆33。貞元34初,挾其能戰藝35於京師,再進36再屈千人37。元和38初,以前大理評事39言得失40黜官41,再轉42而為丞茲邑。始至,喟曰:“官無卑43,顧44材不足塞職45。”既噤46不得施用,又喟曰:“丞哉,丞哉!余不負丞,而丞負余。”則盡枿去牙角47,一躡故跡48,破崖岸49而為之。
丞廳故有記,壞漏污不可讀。斯立易桷50與瓦,墁51治壁,悉書52前任人名氏。庭有老槐四行,南牆巨竹千梃53,儼立54若相持,水㶁55㶁循除56鳴。斯立痛掃溉57,對樹二松,日吟喔58其間。有問者,輒對曰:“余方有公事,子姑去。”考功郎中59知制誥60韓愈記。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 藍田縣:唐代屬中道京兆府,今屬陝西西安市。
  2. 壁記:在大廳前後牆壁上記載官職設定及變遷,表彰前任,以勵來者,因而有作記的文體。
  3. 丞:縣丞。
  4. 貳(èr):副貳、輔佐。文中作動詞用。
  5. 令:縣令。唐代制度,京都旁的各縣稱為畿縣(藍田即為畿縣),置令一人,丞一人。
  6. 主簿、尉:均為縣令、縣丞之下的官職。縣署內設錄事、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七司,主簿領錄事司,負諸司總責。尉主地方治安。
  7. 分職:分理諸司,各有專職。
  8. 丞位高而逼:縣丞官位高於主薄、尉,如果真的管起來,很容易侵犯縣令的權力。逼:迫近,侵迫。
  9. 例以嫌不可否事:按照慣例為了避嫌疑而對公事不表示意見。
  10. 文書行:在傳布公文的時候。行:傳布。
  11. 成案:已成的案卷。公文由主管各司擬稿,經縣令最後判行,成為定案。
  12. 詣(yì):到。
  13. 卷其前:捲起公文的前面部分。意即吏不需要丞知道公文的內容。
  14. 鉗(qián)以左手:用左手夾住(捲起的部分)。鉗:用手指夾住。
  15. 右手摘紙尾:用右手摘出紙尾。摘:揀出某一塊地位的意思。
  16. 雁鶩(wù)行:指一種走路姿態,即鵝行鴨步之意。一說,雁鶩就是鵝和鴨子。
  17. 平立:站著。
  18. 睨(nì):斜視。
  19. 涉筆:動筆。
  20. 占位:看著應當署名的地方。
  21. 惟謹:很謹慎。惟:發語助詞。
  22. 略省:稍稍了解一下。
  23. 漫:完全。
  24. 數:數說,列舉。
  25. 慢:散慢,無關緊要,文中指閒散官職。
  26. 訾(zǐ)謷(áo):詆毀。
  27. 丞之設,豈端使然哉:設立縣丞一職,難道本意就是如此嗎?端:本。
  28. 博陵:地名,在今河北蠡縣南。
  29. 崔斯立:名立之,字斯立,生平不詳,作者好友。
  30. 種學績文:以耕田織布為比喻,說崔斯立勤學苦練,學有根柢。績:緝麻。
  31. 以蓄其有:以積累學術修養。
  32. 泓(hóng)涵演迤(yí):包孕宏深,境界廣闊。
  33. 日大以肆:每天都有進步,並且漸漸顯露出來。
  34. 貞元:唐德宗年號(785—805年)。
  35. 戰藝:以文藝與人較量,指應試。
  36. 再進:崔斯立於貞元四年(788年)登進士第,貞元六年(790年)中博學宏詞科。
  37. 再屈千人:兩次戰勝眾人。底本原作“再屈於人”,出人頭地的意思。兩說皆通,此據他本。
  38. 元和:唐憲宗年號(806—820年)。
  39. 大理評事:官名,掌刑法,屬大理寺,上有卿、少卿、正、丞。
  40. 言得失:上疏論朝政得失。
  41. 黜(chù)官:被貶官。
  42. 再轉:經過兩次遷謫。
  43. 官無卑:官職不論大小。
  44. 顧:只是。
  45. 塞職:稱職。
  46. 噤(jìn):閉口不言。
  47. 枿(niè)去牙角:去掉牙和角。枿:同“櫱”,絕。
  48. 一躡(niè)故跡:完全按照過去的樣子。躡:踩。
  49. 崖岸:比喻原則。
  50. 桷(jué):方椽。
  51. 墁(màn):塗壁的工具。這裡作動詞用,為塗抹。
  52. 悉書:全部寫上。
  53. 梃(tǐng):枚,棵。底本作“挺”,此據他本。
  54. 儼立:昂首挺立。
  55. 㶁(guó):水聲。
  56. 除:庭階。
  57. 痛掃溉:徹底灑掃。
  58. 吟喔:吟詩。底本無“吟”字,此據他本。
  59. 考功郎中:官名,屬吏部,掌內外文武官吏之考課。
  60. 知制誥(gào):官名,負責起草皇帝行下的詔敕策命,一般由中書省舍人擔任。作者是以考功郎中兼知制誥。

白話譯文

縣丞一職是用以輔佐縣令的,對於一縣的政事沒有什麼不應過問。其下是主簿、尉,主薄和尉才各有專職。縣丞的地位高於主簿、尉,逼近縣令,照例為了避嫌疑而對公事不加可否。在公文發出之前,吏胥懷抱已擬成的案卷,到丞那兒去,捲起前面的內容,用左手夾住,右手摘出紙尾簽名處,像鵝和鴨那樣搖搖擺擺地進來,直立斜視,對縣丞說:“您還要署一下名。”縣丞拿筆望著應由自己署名的位置,謹慎地簽上名字。抬頭望著小吏,問:“可以了嗎?”小吏說:“就這樣。”然後退下。縣丞不敢稍稍了解一下公文的內容,茫然不知道是什麼事情。官位雖較高,實權和勢力反而在主簿、尉之下。民間諺語列舉閒散多餘的官職,一定說到縣丞,甚至把丞作為相互謾罵的話。設立縣丞一職。難道本意就是如此嗎?
博陵人崔斯立,勤學苦練,以積累學問,他的學問包容宏深,境界廣闊,每天都有長進,並且逐步顯露出來。貞元初年,他懷藏本領,在京城與人較量文藝,兩次得中,兩次折服眾人。元和初年。他任大理評事,因為上疏論朝政得失而被貶官,經過兩次遷謫,來到這裡做縣丞。剛到時,他嘆息說:“官無大小,只怕自己的能力不能稱職。”在只能閉口無言無所作為的現實面前,他又感慨地說:“縣丞啊,縣丞啊,我沒有對不起縣丞,縣丞卻對不起我!”於是完全去掉稜角,一概按照舊例,平平庸庸地去做這縣丞。
縣丞的辦公處原來刻有一篇壁記,但房屋損壞漏水而遭污損,已無法閱讀。崔斯立為之換椽易瓦,粉刷牆壁,將前任縣丞的名氏全部寫上。庭院裡有老槐四行,南牆有大竹千株,昂首挺立,好像互不相下,水聲汩汩繞庭階而鳴。崔斯立把廳屋裡外打掃乾淨,種上兩棵相對的松樹,每日在庭中吟詩。有人問他,他就回答說:“我正有公事,您暫請離開這裡。”考功郎中知制誥韓愈記。

創作背景

《藍田縣丞廳壁記》作於元和十年(815年),當時作者四十歲,正任考功郎中兼知制誥。而作者之友崔斯立為藍田縣丞,頗不得意,所以作者為他寫下這篇文章。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作者首先敏銳、直截地指出:“丞位高而逼”,唐代縣令是正六品上,為一縣的最高行政長官,縣丞是正八品上,為一縣的副長官,以下又有主簿、尉等。因為縣丞的職位略低於縣令,所以說“位高”,但他假如認真盡責地辦事,又可能會被認為侵犯了縣令的職權。由此可以想像,在這種情況下縣丞必然遭到縣令的顧忌。但作者對此並沒有做直接描述,而是以縣丞和縣吏兩個形象所表現的縣丞簽署公文的細節,形象地再現了縣丞在任中的具體情形,同時或顯或隱地凸顯、隱示出縣丞、縣吏包括縣令各等人的心理。當公文發行,吏員要拿成案請縣丞簽署的時候,吏將公文“卷其前,鉗以左手,右手摘紙尾,雁鶩行以進,平立睨丞曰:‘當署’”而縣丞不僅“署惟謹”,並“目吏,問可不可”,在取得吏員的首肯後,他才安心退下,對所簽署的公文,卻“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在縣丞面前,縣吏半卷公文,鵝行鴨步,平立,斜看等一系列極具個性化的行為神情,無不顯示出他對前者的輕視、蔑視和小人仗勢欺人的心態;縣丞的謹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也將其備受挾持的情狀表現得歷歷在目。文中雖一字未及縣令,但在這兩人不同於常情的神態對比中,縣令的驕橫、個人權力範圍的不容侵犯也就在無形的襯托中儼然而出。作者細緻傳神的筆觸,使文字的摹形達意如同繪畫中工筆與寫意相結合,活繪出了一幅官場諷刺圖。文章用近乎白描的手法通過刻畫人物言行狀貌展示人物的心理,以深刻的感性形象去揭示事物本質,叩擊讀者心弦,取得了鮮明而強烈的效果。
文章在後半部分又以崔斯立任藍田縣丞的事跡經歷對題旨加以具體佐證。被黜官降至縣丞職位的崔斯立,從最初的認為官職無尊卑, “顧材不足塞職”的躊躇滿志,到後來“余不負丞,而丞負余”的痛心長嘆,給讀者提供了充分的想像空間。一個有才能、有抱負的人是怎樣在官場傾軋中被磨去稜角、萎靡心志的心路歷程,不言而喻地被展現了出來。最後崔斯立雖重修壁記,但人卻如賦閒般日日吟喔於松林間,並冠冕堂皇地躲避過問公事。一句“余方有公事,子姑去”,使作品對唐朝這類政治現狀的深刻嘲諷,得到了淋漓盡致的表現。
廳壁記本是一種記敘前後任為政履歷的官樣文章,但作者寫來,卻一點也不板滯。它一反舊例,具體描繪縣丞在文書上籤字的情景,只用寥寥數語,就把縣吏仗勢欺人、縣丞逆來順受的神態刻畫得栩栩如生,酷似一篇文筆洗鍊而生動的微型小說,而縣丞有職無權、形同虛設的尷尬境地也就昭然若揭了。這樣充滿著辛辣的諷刺意味的文章,在廳壁記中真可謂別具一格。

名家點評

明代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卷八:憤當世之丞不得盡其職,故借壁記以點綴之,而詞氣多澹宕奇詭。
林雲銘《韓文起》卷七:縣丞一席,論國家設官之意,於一邑無所不當問;及其後有避嫌之例,又有一邑無所不當問者也。文書方行,吏抱成案請署境況,不但不如薄、尉,反不如吏,猶應所知矣。至諺以丞為慢語,相訾相警,不但不成為有用之官,且不成為有用之人矣。丈夫當為雄飛,不當為雌伏。到此地位,把畢生之學問氣節,俱應一刀兩斷,付之東流大海。即平日無所短長之人,且不能堪,況崔君乎?昌黎不便說丞當問邑事,又不便說崔君不當為丞,只痛發丞之職,例不得施用,轉入崔君平日有學問、有氣節,到此不得不循例而行,即以其兩番喟嘆之言敘入,則丞原非空設,而崔君不當為丞之意,無不俱見。末敘崔君喔松對人之言,以明其超然於用舍之外,代占卻許多地步。細玩結論竟住,此後又加一語不得,真古今有數奇文。
清代
儲欣《唐宋八大家類選》卷十:自我作祖,寫得入神。章、句、字、色、香、味,無不精絕。
何焯義門讀書記》卷三十一:極意摹寫,見其流失非一日。既為斯立發其憤懣,亦望為政者聞之,使無失其官守也。
曾國藩《求闕齋讀書錄》卷八:崔斯立之為人,必有奇崛之才,而又天趣橫溢。與公相見,必彼此善謔而又相敦以古誼者,如《西城員外丞》一詩。此文則純用戲謔,而憐才共命之意,沉痛處自在言外。

作者簡介

韓愈(768—824年),字退之,河陽(今河南晉孟縣)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自謂郡望昌黎,世稱“韓昌黎”。貞元年間進士。任刑部侍郎時,曾因上疏諫迎佛骨觸怒憲宗,被貶為潮州刺史。後官至吏部侍郎,人稱“韓吏部”。卒諡文,又有“韓文公”之稱。
韓愈大力提倡儒學,以繼承儒家道統自任,開宋明理學家之先聲。在文學上,韓愈反對駢文,倡導散文,是唐代古文運動的主要領導人,被列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文雄奇奔放又曲折變化,其詩常“以文為詩”,追求奇險。于山水旅遊詩,則另創一派,擴大了創作領域,對後世影響深遠。有《韓昌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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