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新議

薦新議,按舊典,天子諸侯,月有祭事,其孟則四時之祭也。

按舊典,天子諸侯,月有祭事,其孟則四時之祭也。三牲黍稷,時物鹹備。其仲月、季月,皆薦新之祭也。大夫以上將之以羔,或加以犬而已,不備三牲也,士以豚,庶人則唯其時宜,魚雁可也。皆有黍稷。《禮器》曰:「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餘。」羔豚則薦新之禮也。太牢則時祭之禮也。《詩》云:「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周之四月,則夏之二月也。月令仲春,天子乃獻羔開冰;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薦鮪;仲夏之月,天子乃嘗魚,鹹薦之寢廟,此則仲春季月薦新之禮也。(《通典》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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