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繁昌區農業農村局

蕪湖市繁昌區農業農村局

蕪湖市繁昌區農業農村局是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繁昌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繁陽鎮峨溪北路27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農業農村法律法規規章,擬訂農業農村規範性檔案,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指導農業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的實施。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全縣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全縣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全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全縣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擬訂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全縣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縣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全縣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縣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殘留檢測方法等國家標準。組織全縣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全縣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救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全縣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提出全縣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全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工作及勞動工資統計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三)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政策與改革股)。
(四)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
(五)鄉村產業發展股。
(六)農田建設管理股。
(七)綜合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

現任領導

局長: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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