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縣農業農村局

繁昌縣農業農村局

繁昌縣農業農村局,是繁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繁昌縣農業農村局
  • 性質: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繁昌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姚士群(負責人)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農機和農村經濟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負責檢查、監督。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全縣農業(含畜牧業、漁業,下同)、農機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當好政府參謀。
(二)加強農業、農機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加強對各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的管理與指導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對全縣農業、農經、農機人員進行培訓與考核,有計畫地安排進修,不斷提高其專業技術水平。配合縣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好從事農業、農機技術推廣人員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有關政策,建立健全激勵機制,鼓勵農技、農機人員創辦、領辦、承包涉農企業和開展技術承包,積極為農業生產服務。
(三)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與發展,穩定與完善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指導和協調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
(四)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農業生產和農機工作任務以及農業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負責農業、農機科技項目和重大農業系統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引導、協調、指導農村產業結構調整。
(五)組織農業、農機資源和農業生態環境的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制定和修訂農業資源規劃,編制全縣區域性農業、農機資源開展利用與治理保護規劃;開展農業區域綜合開發治理工作;圍繞特色及品牌農業,積極做好招商引資工作。
(六)開展農業基點調查、農業生產(含農經)統計、農業信息(含農業經濟、農業物價、市場)、農機信息服務等工作。
(七)負責組織農村經濟管理人員、財會人員、農機人員和農民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好農科教統籌工作。
(八)宣傳貫徹農村能源建設方針、政策、法規;制定全縣農村能源發展規劃並按計畫安排組織實施;負責農村能源項目的論證、立項、審定、統計上報、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新技術、新成果、新工藝的推廣和套用;負責農村能源的開發和利用,配合有關部門對農村能源技術、產品及工程標準、質量的監督管理。
(九)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積極開展農業(漁業、畜牧業)行政執法工作,加大對本地區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測、監督和檢查工作力度。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防疫、內檢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魚藥)藥政、藥檢以及漁政、漁港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對委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指導和行政管理,做好乾部培養、考察、調配、職務晉升、配合職稱評定申報等工作。
(十一)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人事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內審監督工作,負責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運用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機安全教育,強化農機行政執法。
(十三)負責農機維修及供應市場的管理,核發農機維護技術合格證和農機經營技術合格證。
(十四)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林業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有關政策規定並督促實施;擬定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縣政府確定的重大林業工程建設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地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初級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十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擬定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監督執行省級相關標準和規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綠化造林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六)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監督全縣森林資源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的執行;指導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林地徵用進行初審。
(十七)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根據國家和省、市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向縣政府提出新建森林生態、濕地生態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組織、指導全縣濕地保護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級、省級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口申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野生動物植物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獵槍彈具的管理並監督狩獵情況。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是負責人:姚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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