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數據資源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擬訂全縣數據資源、政務服務和信息化管理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起草全縣數據資源、政務服務和信息化管理規範性檔案,制定相關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指導全縣數據資源,推進數據資源管理體系建設,加強政務數據和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推動經濟、社會等公共數據歸集,推進數據資源匯聚融合、開放共享和開發利用。
(四)統籌全縣數據資源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負責政務網路、雲平台、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信息基礎設施規範建設。
(五)統籌推進全縣數據資源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監督政務數據、重點領域數據等安全保障工作。
(六)負責縣級政府投資的數據資源和信息化項目的規劃、管理和協調工作,承擔項目投資計畫、方案審核、套用指導和績效監督等,並提出資金安排意見。
(七)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和數據資源融合套用。協調全縣政務信息化、電子政務建設,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圍繞政務管理和社會治理等經濟社會各領域,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促進信息化與數字城市深度套用。
(八)負責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縣政務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各級綜合性政務服務大廳的建設和管理,協調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
(九)統籌推進“數字繁昌”建設,承擔縣加快建設“數字繁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與
縣政府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政務服務的指導協調、組織推進等相關職責由縣數據資源管理局承擔。政務服務的統籌、監督職責由縣政府辦公室承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數據資源股
(三)政務服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