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是蕪湖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蕪湖市鳩江區政通路66號市政務文化中心C區3、4層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有關政策措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文物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旅遊設施建設,組織“歡樂蕪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八)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九)指導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綜合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二)擬訂全市新聞出版業管理政策並督促落實,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組織協調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負責新聞單位派駐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新聞記者證的管理。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電影行政事務,指導監管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電影活動。
(十四)負責制定全市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五)負責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文化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文化市場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市行政區域內旅遊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局長:王玉娟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吳群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三級調研員:夏良晨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萬勝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衛東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袁東方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副局長:高仇斌
蕪湖市紀委監委駐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劉法嶸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四級調研員:尹峻
蕪湖市文化和旅遊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四級調研員:李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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