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媛媛(蕪湖鏡湖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副局長)

蕪湖鏡湖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副局長劉媛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消費娛樂活動等問題。2017年12月,劉媛媛通過轄區某娛樂場所工作人員王某在某酒店KTV預訂包廂消費,產生費用1160元,由王某支付。2018年9月,在轄區文化市場安全生產突擊檢查中,劉媛媛將檢查時間及相關信息通過微信提前告知王某,提醒做好準備,致使檢查流於形式,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9月,劉媛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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