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初期很少有外商前來投資。1882年英國怡和洋行前來擬租界內一塊灘地,該地長久以來被蕪湖木商堆放木排,木商拒絕交出土地。1901年,怡和洋行通過英國駐華公使館對清政府施加壓力,敦促時任蕪湖關道吳景祺迅速解決英洋行租地問題。吳會商英國駐蕪湖領事柯韙良(Sir William Pollock Ker)提出要明立章程,方可動員木商搬遷。此時美、法、俄、日等國也要求儘快設立租界。1902年吳擬定《蕪湖通商租界章程草稿》,經柯韙良和安徽巡撫聶緝規修改,於1904年中英正式簽訂《蕪湖各國公共租界章程》。1905年5月16日,清外務部批准該章程。同年6月28日,蕪湖租界舉行開闢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