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青春(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

蔣青春(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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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青春,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1981年10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青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9年10月
  • 職業:法官
  • 主要成就: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稱號 
  • 信仰:中共黨員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跡,所獲榮譽,

人物履歷

先後任開魯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評查室主任和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開魯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現任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

人物事跡

秉公司法,公正無私。他承辦過的1500多起案件,沒有一件錯案,沒有一件被投訴,也沒有一件引發上訪。一次,法院受理了一起返還財物糾紛案,其中一方是蔣青春的小舅子,曾多次找蔣青春說情,他說“親是親、法是法,我不能因為親屬而放棄公正,這樣我就對不起頭上的國徽和良心”。
30多年來,蔣青春堅守一線,公正司法,恪盡職守、無私奉獻,身患癌症胃部全部切除,仍舊堅守崗位,參與處理各類疑難複雜案件,生動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對黨和人民事業的無限忠誠。
1981年,蔣青春大學畢業,分配到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開魯縣人民法院工作。他始終牢記職責使命,秉公司法,承辦過的1500多起案件,沒有一件被投訴。2000年秋,兩名持槍流竄犯在開魯縣三義井鄉劫持一名婦女,歹徒提出要見法院院長。蔣青春主動請纓前往現場,與歹徒保持不到5米的距離對話。面對黑洞洞的槍口,他從容回答歹徒提出的法律問題,並告誡歹徒:“拒捕沒有出路,釋放人質,繳槍伏法才能減輕罪責。”在他的心理引導和法律政策攻勢下,兩名歹徒終於放下槍枝,人質得以解救。2009年,法院審理一起繼承糾紛案件,涉訴財產100多萬元。前期,法庭多次調解均未成功,領導將工作交給了蔣青春。他多次走訪當事人了解情況,溝通信息,寓教於法,最終使當事人達成了互諒協定。
2008年8月,蔣青春被確診為胃癌,進行了胃全部切除手術。手術後,他又6次住院化療,3次因腸梗堵、3次因胰腺炎住院搶救,體重由82公斤降到了51公斤。但他仍然心繫工作。長期以來,蔣青春一直過著拮据的日子。前些年,一家四口一直住在一間半舊平房裡,僅33平方米。2004年,他貸款買了90平方米的樓房,兩萬元的裝修費還是跟親戚借的。春去秋來35年,蔣青春始終踐行著他入黨時的莊嚴承諾:“我願把青春獻給黨,獻給人民審判事業,成為一名好黨員,做一名好法官。”
蔣青春勇於創新,敢於擔當。他組織制定了裁判文書評查細則、案件報告制度和案件質量評查細則,確立了一案一評、一案一卡制度,保證了案件質量,在內蒙古自治區為首創。多年來,蔣青春堅持不辦關係案、不辦人情案、不辦金錢案,堅守一名法官的操守,受到人們的敬重和讚譽。

所獲榮譽

曾獲最美基層幹部、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優秀法官等榮譽,榮立一等功、三等功各一。
2012年被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評為“全區優秀共產黨員”。
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官”。
2016年11月成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蔣青春“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蔣青春榮獲內蒙古自治區優秀共產黨員、內蒙古自治區十大法治人物等稱號。
2017年11月,榮獲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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