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蓮花縣委、蓮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蓮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蓮發[2010]5號),保留蓮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蓮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在地區:蓮花縣
  • 職能股室:3個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二)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蓮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其部門,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門,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門和縣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委員、縣政協委員提案,協助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八)組織調研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九)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和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有關方面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辦理縣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事項;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或組織起草、審核論證、報送備案、清理彙編工作;負責縣政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調查、審核、執行工作;協調法律、法規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核發、管理和監督使用行政執法證件;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的規範、指導、監督,指導全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方面的工作,指導監督全縣的行政複議應訴賠償工作。
(十一)負責縣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的組織協調、統籌規劃和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下屬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各部門辦公室的業務指導;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蓮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行政辦公室
負責辦理文電收發、校核印刷、分發、呈(傳)閱、公文交換、印鑑管理;負責檔案與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密、保管;負責《江西政報》的分發工作;承辦縣政府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領導活動安排;負責辦公室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的各項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辦公用品等物資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負責辦公室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和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辦公室的衛生、安全工作;負責辦公室的小車管理工作。
(二)調研室
負責承擔縣政府和辦公室交辦的調研活動以及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室安排的調研課題;負責編髮縣政府辦公室的調研刊物;負責全縣政治、經濟、社會情況的收集、整理;草擬修改政府工作報告和領導同志的講話稿以及其他文字材料;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的收集、整理、選編、利用、反饋和上報;負責領導對信息批示的查辦、催辦工作;負責辦理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方面的文電及辦理過程中的協調、督促、檢查;負責督查領導同志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縣政府重要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法制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辦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有關會議及活動的聯絡等工作。
(三)外事僑務辦公室(副科級)
外事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省、市、縣委、縣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2、協助處理髮生在我縣的涉外事件;負責組織接待來縣訪問、考察、講學的重要外賓;指導、協調全縣各鄉鎮和縣直部門、單位的涉外活動。
3、管理、指導全縣與國外開展民間友好交流活動。
4、調查研究外事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省市主管部門匯報外事工作情況。
5、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縣訪問的審核工作,配合省業務主管部門頒發、管理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負責辦理來縣訪問外國人的邀請函電;負責對出訪人員的外事紀律教育。
6、負責辦理縣級領導出訪的有關手續和事宜。
7、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國人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工作。
8、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安全及我縣對外開放單位的開闢、調整、指導工作;了解掌握外國人在我縣的活動情況。
9、研究會簽我縣各級部門有關外事工作檔案,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涉外違紀案件。
10、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政策教育,掌握提供中央對國內外重大事件的表態口徑,會審重要涉外報導稿件。
僑務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貫徹落實省、市、縣委、縣政府關於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2、負責處理髮生在我縣的涉僑事件;負責組織接待來縣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中的重點人物;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的僑務活動。
3、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省市業務主管部門匯報僑務工作情況;負責與海外社團組織聯絡聯誼工作。
4、負責辦理縣級領導涉僑交往事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回縣定居的審核和安定工作;負責審核申辦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捐贈,僑匯購(建)住宅及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獨資、合資、合作企業的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眾性僑務政策教育,會審重要涉僑報導稿件;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檢查、督促僑務紀律、法律、法規的執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涉僑違紀案件。
6、負責歸僑的安置工作,牽頭做好歸僑、僑眷子女升學和華僑回國就學、工作等事宜;開展僑情調查,了解掌握本縣僑務對象特別是重點人物的基本情況和變化情況。
7、處理有關華僑、歸僑、港澳同胞、外籍華人及其眷屬的來信來訪工作,協助解決歸僑、僑眷的實際困難;做好對老弱病殘及困難戶的救濟工作。

人員編制

蓮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1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其中,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1名;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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