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縣監察委員會

蓬溪縣監察委員會

蓬溪縣監察委員會是由蓬溪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蓬溪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1月24日,蓬溪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蓬溪縣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溪縣監察委員會
  • 所屬地區:蓬溪縣
  • 職權:監察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19日
組織形式,人事任免,

組織形式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蓬溪縣監察委員會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人事任免

1月19日,在蓬溪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蓬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淼霖當選為蓬溪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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