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醫療保障局

蓬安縣醫療保障局

蓬安縣醫療保障局是蓬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安縣醫療保障局
  • 隸屬:蓬安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劃和標準,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相關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三)負責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落實省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國家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貫徹落實省市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和治療、醫院製劑等相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組織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和監督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落實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組織參與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組織落實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負責實施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及其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指導全縣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指導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負責規劃實施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綜合股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及內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紀檢監察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青婦、離退休人員及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規劃財務股
負責醫療救助資金管理制度建設,承擔預決算及收支計畫安排,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落實長期護理保險等新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負責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負責機關財務、機關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縣醫保基金預決算及收支計畫安排。組織實施對直屬單位醫保基金和收支計畫的內部稽核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負責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基金監管股
負責監督醫療保障基金政策法規的執行,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落實舉報獎勵制度,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落實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負責指導管理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負責貫徹省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縣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督促做好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和風險防範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參與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信息與數據管理股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牽頭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和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貫徹執行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化套用平台和大數據管理中心建設。負責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組織實施人工智慧監管,建立健全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機制並牽頭組織實施。承擔有關統計管理和調查分析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控、引導、處置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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