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蓬安縣主管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蓬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領導班子,工作職責,聯繫方式,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領導班子
唐利民 局黨組書記、局長
唐建君 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陽 帆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宜勇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翅翔 局黨組成員、縣紀委派駐蓬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
張 艷 局黨組成員、醫保中心主任
張文智 局黨組成員、就業局局長
王剛平 局黨組成員、機保局局長
呂開明 局黨組成員、農保局局長
田從文 局黨組成員、社保局局長
工作職責
一、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規範類檔案、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的管理規則並實施管理;
三、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權,制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辦法,監督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四、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政策和措施;規劃勞動力市場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分工執行本縣中國公民出境就業和境外公民(不含外國專家)在本縣就業的管理政策;執行有關機構經辦向外國企業駐縣代表機構選派中方雇員業務的管理辦法;執行外國在縣機構從事勞動力招聘中介、諮詢和培訓業務的資格管理辦法;
五、組織執行全縣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建立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執行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執行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規劃;執行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則、政策和措施;執行勞動預備制度的實施辦法;指導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執行職業技能培訓的教材建設規劃和評估認定製度;
六、執行調整勞動關係地方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組織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執行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並發布全縣地方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執行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評定市級和縣級企業勞動模範;
七、擬定全縣企業職工工資巨觀管理辦法、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辦法、實施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縣屬企業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執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八、執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負責全縣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離休人員、老紅軍、二等乙級以上革命軍人醫療管理工作;
九、制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定全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和基金運營機構資格認定標準的實施辦法;制定全縣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匯總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信息資料;
十一、指導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指導相關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按照上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歸口管理就業局、社保局、機保局、農保局、醫保中心和勞動爭議仲裁辦;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方式
地 址:蓬安縣相如鎮政府街132號
內設機構
人秘股、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醫療保險股)、失業保險培訓就業股、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勞動爭議仲裁法制股。
人秘股
股 長:唐伶俐
工作職責
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擬定局工作制度並監督檢查;擬定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重要檔案;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督查督辦、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文秘、目標管理、數據統計匯總、信息檔案、保衛保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承辦局黨組黨務活動事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並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辦理機關、局屬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工資等手續;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精神文明、計畫生育和局機關目標考核工作;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
股 長:奉正俞
工作職責
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發展規劃和縣級養老保險統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縣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執行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和企業職工退休政策;執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執行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收戶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辦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前退休和原行業統籌企業的職工退休審批;擬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辦法和基金監督辦法,建立健全基金監督網路和監督舉報系統,組織監督基金的管理使用,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案件;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
失業保險培訓就業股
股 長:曾慶志
工作職責
執行失業保險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執行民辦培訓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頒發縣屬單位和中央、省在縣單位開辦《職業介紹許可證》、《民辦學校許可證》,並進行年檢和監督檢查;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擬定職業技能鑑定和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競賽的規則;負責對申辦國家職業技能鑑定的初級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審核呈報;擬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和就業訓練中心、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及管理辦法;指導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擬定相關教材建設規劃和評估認定辦法;擬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的規劃,並對上述辦法和政策規定組織實施。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醫療保險股)
大隊長(兼股長):蘭順成
工作職責
執行勞動保障監察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國家勞動保障監督檢查權;依法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組織協調重大勞動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執行調整勞動關係地方法規、規章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勞動契約管理,擬定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執行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政策、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指導各地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關係;擬定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和執行最低工資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執行企業工資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政策,審核縣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組織擬定定點醫院、藥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組織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的審核上報;辦理企業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病退、退職。
勞動爭議仲裁法制股
勞動爭議仲裁辦主任兼股長:劉曉琴
工作職責
執行勞動爭議處理的地方規章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受理和處理有關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等爭議案件;組織處理勞動爭議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承辦局機關普法工作,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承辦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勞動爭議、普法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有關勞動爭議法律諮詢工作。
事業單位
就業局
局長:張文智
工作職責:
一、統籌城鄉勞動力資源管理;
二、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就業再就業、職業培訓、失業保險、勞務開發等法律法規及政策;
三、負責全縣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按照規定征繳失業保險費,管理失業保險基金,核發失業保險待遇,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助費用,為下崗失業人員代管檔案,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四、負責調查分析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和社會職業崗位需求變動趨勢,辦理求職登記及失業登記,發布勞動力供求信息,統計勞動力資源情況及預測預報失業率,通過縣勞動力市場為用工單位和求職者開展職業指導,組織招聘求職活動;
五、負責對城鄉勞動者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職業培訓機構的培訓方向、培訓規模和專業設定等提供導向;
六、負責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開展再就業救助活動,協調落實再就業優惠扶持政策,多渠道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七、負責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進行審核認定,並對其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
八、負責勞務開發工作,引導和組織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及城市有序流動
社保局
局長:田從文
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負責經辦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自由職業者的基本養老、工傷、生育保險的具體業務。
三、依法徵集基本養老、工傷、生育保險費基金,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四、負責全縣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醫保中心
主任:張艷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方針、政策、法規;並參與制定有關醫療保險的法規、政策和計畫。
二、對醫療保險市場進行調查研究,對有關指標進行測算和預算,負責擬定全縣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及細則,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全縣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培訓;選擇有效、便捷的方式組織職工、居民參保繳費;
四、負責擬定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管理辦法和考核辦法,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進行定點資格審查、考評和年檢,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定。
五、按照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審核支付參保人員住院的醫療服務費用,審核劃轉參保人員的門診個人帳戶資金。
六、對醫保定點醫院的服務範圍、種類、服務價格、收費、服務水平和質量進行監控,對參保人違反保險規定的各種欺詐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七、按照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對醫保基金進行嚴格管理,確保醫保基金安全運行;定期進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分析,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八、承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保局
局 長:王剛平
工作職責:
一、貫徹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參與本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的具體措施、辦法的制定和實施;
三、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用的籌集、管理和支付,承辦具體業務;
四、指導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業務工作的開展;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退職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農保局
局 長:呂開明
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對各鄉鎮農保工作進行培訓指導監督檢查。
二、協助財政局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保管、運營。
三、負責辦理入保人員轉保、退保手續,核算養老保險金支付標準,及時下發養老保險金。
四、及時向上級機構報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情況,正確編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報表。
五、積極宣傳國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