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蒼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蒼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理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梧州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文電。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請示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要求,組織協調縣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督促檢查各鎮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梧州市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八)收集、編輯、報送縣人民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
(九)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反映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鎮和縣直各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縣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政務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處理本縣的政治性涉外事項,協調全縣外事和涉外活動計畫,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項,負責全縣外事業務、僑務工作,辦理上級外事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承擔縣政府法制工作,承辦上級政府法制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全縣旅遊事業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縣房改辦、縣接待辦、縣地震局、縣法制辦、縣旅遊局等單位。
(十五)辦理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蒼梧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蒼梧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蒼梧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
蒼梧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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