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址:梧州市龍圩區龍圩鎮龍城路35號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房地產業、建築業、勘察設計、以及市政公用事業管理、房地產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縣人民政府的委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有關政策措施。
(二)承擔全縣保障性住房規劃編制的責任,統籌編制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廉租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承擔規範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管理秩序的責任。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等城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村)開展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並監督實施。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開發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開發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開發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房地產行業的發展規劃。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組織落實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業企業、工程監理、工程招標投標代理、工程造價諮詢和工程質量安全檢測試驗等機構的監督管理。
(六)規範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質量。負責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負責擬定城鄉建設抗震減災規劃,負責建築與市政工程的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
(七)指導監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八)指導全縣城鄉規劃、城市勘察和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規劃、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九)承擔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工作。
(十)承擔建築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建築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道路橋樑、風景名勝、公園廣場、照明燃氣、給水排水、污水垃圾處理管、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職責。
(十二)負責編制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維修改造和相關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建設。
(十三)負責房地產行政和行業管理。依法管理產權產籍、房地產行業,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全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房地產轉讓、抵押、典當、租賃、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的管理以及房產測繪、房地產評估等中介服務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物業管理行業的監督管理,依照規章對物業管理企業資質進行審核和審批。
(十四)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綠化行政和行業管理。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依法依規負責城市規劃區綠化以及所轄公園、綠地、山林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十五)承擔人民防空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的責任;擬訂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工作年度計畫;指導人防工程的建設與管理;指導防空警報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建設管理股
規劃管理股
房地產管理股
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股
法規股
人民防空股
財務股
建設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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