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職業資格制度以及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和轉移力度,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會同有關部門編報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落實好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搞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做好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七)承擔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統籌落實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的建設規劃;切實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團以下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貫徹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一)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二)做好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調配任免科(軍轉辦公室)
畢業生就業指導科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教育培訓科
工資福利科
職業技術培訓中心
勞務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