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園區總體規劃編制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負責園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年度工作計畫、目標責任制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制訂、考核,負責園區內部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報導、信訪接待和園區財務管理等工作。
二、經濟發展科
負責編制和制定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負責入園企業項目評審,組織項目驗收工作;負責編制園區企業入園標準;負責引導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負責指導園區內企業的科技進步、信息化建設和結構調整等工作;負責協調園區擴區報批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對外宣傳工作和進區企業前期服務。
三、規劃建設科
協助做好被拆遷房合法性認定和拆遷安置房建設的審核、申報工作;協助處理規劃、土地、環保等案件;負責對工程實行審批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管理、竣工驗收;指導管理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四、政策處理科
負責擬訂園區內拆遷、安置政策,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園區房產權屬調查登記及合法性認定工作;負責拆遷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拆遷、理賠、安置等政策處理工作。
五、綜合監察隊
負責園區規劃、建設、土地、市政工程建設、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方面的管理監察工作;負責維持園區內的治安秩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