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蒙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根據《中共亳州市委辦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蒙城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亳字〔2019〕9號)和《中共蒙城縣委、蒙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蒙城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蒙發〔2019〕3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保留縣林業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所屬部門:蒙城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安徽省亳州市
  • 現任領導:宋登民(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按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林業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定相關地方性政策措施和標準規範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經濟調節、區城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組織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縣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縣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二)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鄉鎮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產業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基層林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與管理。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發展和生態扶貧工作。開展退耕還林、沙化地治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推進林長制工作。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建立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十五)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六)推動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全縣自然資源領域、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林業草原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和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現任領導

局長:宋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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