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縣物價局

蒙城縣物價局成立於1983年12月,正科級單位,是縣政府主管全縣物價工作的職能部門。2014年底,二級機構及內設機構: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副科級二級機構)、價格認證中心(副科級二級機構),價格管理股、收費管理股、價格監測中心、價格舉報中心。現有職工65人(在編5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城縣物價局
  • 職能:縣政府主管全縣物價工作
介紹,主要職能,二級機構職責,

介紹

蒙城縣物價局是全國和全省的價格監測點,也是全國和全省的價格監督檢查基層聯繫單位。多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蒙城縣物價局曾分別榮獲全國和全省各類先進達30多次。去年,縣物價局價格監測中心又榮獲全國先進單位,受到國家發改委的表彰。
蒙城縣物價局成立於1983年12月,正科級單位,是縣政府主管全縣物價工作的職能部門。2014年底,二級機構及內設機構: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副科級二級機構)、價格認證中心(副科級二級機構),價格管理股、收費管理股、價格監測中心、價格舉報中心。現有職工65人(在編52人)。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研究制定縣級地方性價格檔案。
(二)負責由縣定價商品價格的審定,制定和調整商品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房地產價格、作價原則和收費標準。
(三)負責全縣的價格成本監審;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年度審驗制度;指導和監督市場交易中價格活動,規範市場價格行為。
(四)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檢查處理各種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及時反映市場與價格方面的動態情況,為政府制定地方性價格檔案提供依據。
(五)負責全縣價格評估及價格評估管理工作,指導並參與國有資產的價格評估認證和涉案價格鑑定工作。
(六)認真辦理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級機構職責

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職責
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律法規,主要職責是:
1、監督檢查本縣行政、事業單位收費中執行價格法規、政策情況。
2、監督檢查本縣區域內行政、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商品價格及服務收費中執行價格法規、政策情況。
3、依法檢查受委託(備案)的中央、省、市駐我縣企事業單位的價格行為。
4、依法對違反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5、完成省、市、縣安排的專項檢查監督檢查任務,及時上報檢查情況。
6、完成縣物價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價格認證中心職責
在所屬行政區內,具有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股票、證券及無形資產等各類涉案標的)的價格鑑定;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價格矛盾和糾紛的調解。
內設股室職責
價格管理股職責
管理政府定價的農產品、工業品價格,擬訂本縣農業、工業產品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方法;制定和審批縣級管理許可權內的商品價格;分析和預測價格形勢和發展趨勢,起草關於價格管理方面的檔案;做好價格管理、宣傳、統計、信息工作。
收費管理股職責
1、組織實施《安徽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
2、開展清費、治亂、減負工作;
3、做好收費統計和收費動態監管工作;
4、核發《服務價格登記證》。
價格監測中心職責
結合經濟活動的實際情況和價格工作的需要,執行國家發改委、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明確價格監測資料的採集,匯總、計算、傳輸、報告、分析、公布的具體辦法,保證價格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發揮價格監測在巨觀經濟調控和價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確引導生產、流通和消費。
舉報中心職責
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對上級督辦、領導交辦和其他部門轉辦的舉報事項,負責督辦並反饋處理結果;對領導交辦的舉報案件可按照有關規定直接承辦;負責收集價格舉報信息,並進行分析研究,對舉報反映的重要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建立並管理價格舉報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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