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蒙城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於2011年9月26日,當日蒙城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舉行了揭牌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城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成立時間:2011年9月26日
工作職責
在蒙城縣人民政府的直接領導下,依據皖府發﹝2011﹞19號《關於同意在蒙城縣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精神,依法行使城市管理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下列職權。
1、在城鄉規劃區內,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行政處罰權;
2、在城市規劃區(含鎮,下同)內,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3、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5、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對環境污染危害較小,通過直觀判斷即可認定的、實施一次行政處罰即可糾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實施處罰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9、行使縣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權;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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