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管理和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和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職能介紹:6個
  • 行政職責:2個
  • 目的:執行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
職能介紹,行政職責,

職能介紹

(一)負責縣城市規劃區、旅遊景區、縣城至旅遊景區沿線道路兩側、主要交通幹線兩側以及各鄉鎮駐地範圍內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管理、招標、拍賣等工作;按照城市空間資源有償使用的有關規定徵收資源使用費;指導全縣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
(二)擬訂環境衛生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城鎮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環衛企業的資質管理。
(三)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垃圾運輸核准和城市車輛清洗管理等工作;負責大型垃圾處置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區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規劃、審核驗收工作;負責城區環衛設施的拆除、遷移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各類環境衛生作業公司的管理工作;負責對鄉鎮環境衛生作業發包工作的指導監督;組織開展全縣環衛科研開發、業務培訓交流工作。
(四)承擔縣城市規劃區內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督管理職責。
(五)負責城鎮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的臨時堆放物、搭建臨時性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街道兩側建築物臨街面的裝修改建。
(六)履行下列蒙陰縣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職責

行政職責

1、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在全縣範圍內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定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大型廣告牌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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