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八忌

蒙古族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禁忌,主要的禁忌有;火忌、水忌、病忌、產忌、做客忌、忌摸頭、忌打狗等“八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蒙古八忌
  • 地理標誌:內蒙古
  • 批准時間:2008年6月14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範圍:日常生活
蒙古族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禁忌,主要的有以下“八忌”:
(1)火忌:蒙古族崇拜火、火神灶神,認為火和火神、灶神是驅妖避邪的聖潔物與神靈。所以,進入蒙古包後,忌在火爐生烤腳,更不許在火爐旁烤濕靴子和鞋;不得跨越火爐或腳蹬火爐,不得在爐灶上磕菸袋、摔東西、扔髒物,不得用刀子挑火或將刀子插入火中,不得用刀子從鍋中扎取肉食。
(2)水忌:蒙古族認為水是純潔的神靈,忌在河流中洗手和沐浴,更不許洗女人的髒衣物,或將不乾淨的東西投入河中。牧民視水為生命之源,非常注意節約用水,並養成了節約用水和保護水源不受污染的良好習慣。
(3)病忌:牧民家有重病號或病危者時,一般在蒙古包左側掛一根繩子,並將繩子的一端埋在東側,相當於掛出了“閒人免進”的牌子,以示家有重患者,不待客。
(4)產忌:蒙古族婦女生孩子,忌外久進產房,一般要在屋檐下掛個明顯的標誌。生男孩掛弓箭,生女孩掛紅布條,客人見此止步。
(5)做客忌:牧民雖好客,但做客忌諱亦多。客犬進蒙古包時,切忌挽著袖子,或把衣襟掖在腰帶上;也不可提著馬鞭子進去,要將鞭子放在門右,且要立放。進包後,忌坐佛龕前面,否則就會被認為不懂禮俗、不尊重民族習慣而受主人冷待。
(6)忌蹬門檻:到牧民家做客,出入蒙古包時,忌蹬踩門檻。農區、半農半牧區的蒙古族也有與此類似的禁忌。古代,如有人誤踏蒙古大汗宮帳的門檻,無論是誰,必被立即處死。此禁忌風俗沿襲至今。
(7)忌摸頭:蒙古族忌諱生人用手摸小孩的頭部,認為生人手不潔,摸了孩子頭部,會有害於孩子的健康發育。
(8)忌打狗:到牧民家做客,切忌打罵主人家的狗,否則會被認為是對主人極大的不尊重。俗話說:“打狗看主”,看在主人的面子上,可千萬不要打罵主人的狗喲!騎馬到牧民家做客,一定要在蒙古包附近勒馬慢行,待主人出來迎接並看住狗後再下馬,以免被狗撲咬而發生賓主俱不愉快的事情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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