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五執政理事,明代蒙古圖們汗(土蠻)任命的執政大臣。嘉靖三十七年(1558),蒙古左翼察哈爾部的圖們汗即位後,力圖以和平方式統一分裂割據的蒙古各部,恢復大汗對全蒙古的統治,於萬曆初年(約1576—1582年之間),召集東蒙古6萬戶會盟,“傳示大政”(頒布《圖們汗法典》等),並任命察哈爾部的腦毛大(阿穆岱鴻台吉)、內喀爾喀巴林部的速把亥(衛征索博該)、鄂爾多斯部的切盡黃台吉(庫圖克台徹辰鴻台吉)、阿蘇特部的啞速火落赤(諾木達喇古拉齊諾延)和土默特部的扯力克(楚嚕克鴻台吉)等5名強有力的首領“執政理事”,執行其大政方針。圖們汗因此被稱為“札薩克圖汗”。同時又利用藏傳佛教噶瑪派加強其權威。這些措施對加強各部之間的聯繫,以統一的法令協調各部的行動起了一定作用,曾對明朝、女真、甘青各族和衛拉特(瓦剌)構成威脅,但由於右翼勢力強大,俺答汗等首領並不服從其指揮,故未能統一蒙古各部。速把亥、切盡黃台吉相繼去世後,也未重新任命其他執政大臣。圖們汗去世後,此事亦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