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地震局

葫蘆島市地震局是市政府統一管理全市防震減災工作職能機構。市地震局事業編制13名(省撥專業事業編制8名,市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長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葫蘆島市地震局
  • 屬性:防震減災工作職能機構
  • 機構:編制13名
  • 特點:市政府統一管理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工作方針,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法規、規章,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二、制定本地區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管理地震監測台網和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本地區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和緊急情況下的地震預報;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工作。
四、管理本地區的地震災害預測工作;管理重要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本地區地震安全性評價任務登記工作。
五、管理以地震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核本級重點工程項目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
六、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本地區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與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七、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
八、管理專業台站,指導企業地震台、站的業務工作。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工作,管理地震業餘測報組織和巨觀信息網路。
九、承擔上級業務部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葫蘆島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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