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燧(1503-1586),江西省樂安縣流坑人,明代理學家,學者。為流坑董氏第二十二世,文肇·淳派胤昂房人,明代進士、監察御史董時望之孫。董燧於嘉靖十年(1531)中舉,歷任湖廣枝江縣知縣、福建建寧府同知、南京刑部郎中等職,至萬曆改元,詔賜四品服色,進階中憲大夫。他從政清廉,不附權事,有能吏的美稱,頗受時人的賞識。嘉靖四十二年(1562)六十一歲時,受人排擠,致仕歸鄉,與董極、董裕等官紳致力於宗族組織建設和流坑村的整治與完善。此外,董燧繼承先祖董德修理學(“心學”)之脈,先後師從歐陽德、王艮、鄒守益、聶豹等理學名人,傾心研究陸王心學,用大量精力和時間遊學、講學和著述,成為明代後期理學名士,被曾同亨譽為“理學名家”,江右王門學者因此在他居所的門楣上懸掛“理學名家”匾。著作有《圓通答問》等。
基本介紹
- 本名:董燧
- 字號:字兆時,號蓉山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時間:1503
- 去世時間:1586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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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董燧幼時誠實恭順,相貌英偉。5歲入本村私塾讀書,就與眾不同。課間休息,別的孩子外出嬉遊,而他“獨掃一室,據席作字,如在師側”。人見之,甚覺驚異。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董燧15歲就讀於縣城的鰲溪書院。嘉靖六年(1527年)與其弟董煥同進廩膳生,次年,兄弟倆皆從永豐縣聶豹和劉霖(燧的姑夫)講學。時下有人議論:“兩個好秀才,不讀書,只去講學,可惜跌下水也。”然而,人言末能阻撓其行。
人物軼事
嘉靖十年(1531年),董燧29歲,江西鄉試中舉,而在次年的禮部會試中落第,他便輕舉業,而醉心於王陽明心學(理學)。先至南京,求學歐陽德,獲良知之教,並孜孜探討其學,逾年不歸,深得其師的器重。嘉靖十三年冬,鄒守益在吉安倡“青原會”,董燧又前參加。次年,董燧再次應試落第,又謁心齋(王艮)於淮南“執贄請業,與居東淘精舍者二年,所尊聞行知服心齋之訓不遺餘力”。在多年的遊學中,董燧結了文壇眾多名士,除上述幾人外,還有羅洪先、陳九川、羅汝芳、呂楠、湛若水、王龍溪、錢德洪等人。為其學,他專而近於忘我,幾度久不回家,又不給家中寄半言片紙,以致流坑一些好事者,多次造謠董燧已死在外面,使其父母惶惑不安。董燧回家後,其父董策對他的落第和遊學,並沒有絲毫的責怪,反而婉言相勸慰:“中進士由天,講學由人。子惟盡人事,以俟命於天,慎毋以謗二志。”父親的明智、寬容使董燧感到莫大的慰藉,因此,對其父非常崇敬和感激。在鄉,董燧與永豐的聶豹、劉霖等人會集永豐、樂安兩縣人士興崇正會,從之者甚眾。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董燧48歲,被選授湖廣荊州府枝江縣(在今湖北省南部)知縣。枝江介於荊巫之間,當南北交通要道,而民眾素質低,吏治不振,軍民常相互嫉恨、傾軋。董燧經過調查,細心分析其利弊之故,採取教化與整治相結合的辦法,振教興學,整肅吏治,清理公案,為民排憂解難,勤勉不懈。不久,枝江的面貌大為改觀,“枝江士民式歌且舞,旁郡聞之,願質成於枝江者踵接庭下”。不少以往積壓的要案、疑案、冤案經董燧之手—一被了結,大振人心。
有一遼藩校尉與一個姓朱的生員爭田,遼藩校尉因有勢力,自監司以下莫敢問其曲直。董燧受理此案,先經過一番深入調查後,大膽明斷是非,為其樹石立界,相互不可侵越。使這拖延多年,別人不敢處理的積案得以了結。
施州(今湖北恩放)土酋覃宣撫(少數民族部落首領),被一個想自立為宣撫的人叫良臣連殺其父子四人,當時,宣撫的幼子幸得一個叫李蘊的人暗中背起逃脫,並隱藏起來。因此,引起施州馬指揮所的散毛、獵耳、中峒等司為爭位而起兵互相仇殺,持續十多年不得了結,雖經上疏朝廷,舉兵剿撫,但因情況複雜,地形險阻而未果。治理枝江有名於時的董燧被人推薦而受命處理此事。董燧並不採取用兵之策,而是單人匹馬歷險阻、穿瘴毒,深入夷寨中,諭以朝廷恩禮,說服各司罷兵,“首縛良臣,罪以叛逆;立覃氏孤,俾世其官;賞李蘊馬指揮以保孤之功,因示各司村其反側”。事件方得以了結。時人對董燧的膽識與才幹無不佩服,撫按讚嘆地說:“一良有司賢於十萬師遠矣!”並將董燧列薦於朝,受到朝廷的旌表和獎勵。
董燧在枝江5年,“惠澤周洽,百廢俱興”,政績卓著,名噪一時。有人感念“建寧俗尚侈靡,非得有道者不足鎮易之”,而舉薦董燧。因此,董燧被擢升為福建建寧府同知。當董燧去任時,枝江士民為念其恩德,為他立去思碑、建生祠。知州陳龍溪、工部右侍郎范蒿和後來成為宰相的張居正等人,為董燧升守建寧和榮膺旌獎,分別撰贈序文,對董燧倍加推崇。
董燧在建寧任上“屢攝郡符,厘奸振滯,敷惠如流”,一改建寧“俗尚侈靡”之氣,施政舉措大類枝江時,深受士民的讚揚和尊崇。在為政之餘,董燧還心繫理學,並捐俸修紫陽書院,增置祭田,以業遊學,一時王畿等學者會講於此,從師者甚多。當時,海寇猖獗,而所過無堅城,福寧州(治今福建霞浦)告急。撫院檄文令董燧前往布守,董燧為之精心部署,修城布防。不久城堅防嚴,使寇避不敢犯,士民賴以安寧。之後,董燧大興新泉書院,並常以趙大洲、何吉陽、耿楚侗諸名士講學其中,使當地當時理學極為盛行。
建寧秩滿後,董燧由南京左軍都督府經歷司經歷,升南京刑部浙江清吏司員外郎,擢本部四川司郎中。董燧執法嚴明,人不敢以私相干。當時,蘆州有一姓倪的盜賊被捕獲,而此盜賊托關係求助於朝中的盧尚書,盧尚書徇私情授意董燧,要求從輕發落。董燧不僅守案不移,反而“持之益力”,以“不有死盜,則有死職”回復,使盧尚書甚為惱怒。加上盧尚書素來不喜歡講學,而董燧主新泉會講如故,因此,盧尚上書極惡董燧。官場上受到排擠、年歲已高的董燧便辭官歸鄉,時為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那年董燧61歲。
在董燧回鄉後的20餘年中,流坑董氏對其宗族和流坑社區進行了系統的整治建設,董燧是最主要的倡導者和主持者,為此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作出過突出貢獻。同時,他仍大力倡導心學,經常會友講學,樂此不倦。
人物功德
董燧回鄉伊始,就與董極等人一起倡集族人,將不久前被閩、廣鐘凌秀農民軍焚毀的大宗祠在原址上重建,同時訂立祠規十四條,完善其宗族組織與管理機制,並結合祠規的施行,邀父老子弟每月二會,與董緒、董極等人講學於圓通閣,以教化族人。大宗祠建成後不久,董燧又與董極、董裕等人倡導並主持擴例增修其族譜,即今存萬曆十年(1582年)《流坑董氏族譜》。在嘉靖至萬曆年間,董燧還倡集族人對流坑村進行規劃整治,大力培植村周樹木和流坑沿江的洲林,維護共同環境與設施,聯合鄉人訂立鄉約,意在以禮教相約束。通過這番整治與建設,宗族管理得到加強,村莊面貌煥然一新,風氣大良,促進了當時流坑各項事業的發展。
相關介紹
(公元十六世紀) 董燧是明代枝江的知縣。江西樂安縣舉人。
董燧於嘉靖三十年(1522年)到枝江上任,雖然他已是50多歲,但他積極修軍政法,獎勵耕織。他為官清廉,身體力行,處處關心人民疾苦。任職四年期間,枝江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據清代乾隆五年《枝江縣誌》記載:“舊志稱其智,識蟻穴,膽折蛟騰,愛士民……去任已過周甲,感德猶同在時。”這說明董燧聰明能幹,具有洞察事物的能力,他有膽略,敢於懲治邪惡,伸張正義,是一位深受枝江人民愛戴的父母官。
董燧於嘉靖三十年(1522年)到枝江上任,雖然他已是50多歲,但他積極修軍政法,獎勵耕織。他為官清廉,身體力行,處處關心人民疾苦。任職四年期間,枝江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據清代乾隆五年《枝江縣誌》記載:“舊志稱其智,識蟻穴,膽折蛟騰,愛士民……去任已過周甲,感德猶同在時。”這說明董燧聰明能幹,具有洞察事物的能力,他有膽略,敢於懲治邪惡,伸張正義,是一位深受枝江人民愛戴的父母官。
人物著作
為闡述平生所得,董燧著有《蓉山集》《圓通問答》《蓉山會語》《古今人物考》《宋元綱目問答》《臨汝源流》《麗澤錄》《董氏家志及家詩》《鄉約志》等多種文字。其中《蓉山集》16卷被列入《四庫全書總目》。董燧為其學窮盡畢生精力,在他臨死前的這天晚上,他還命童子秉燭讀書,至一更許,淋浴後就寢時,忽然對家人說“吾其逝矣”,家人環侍其旁,而董燧只能睜眼而視,再也不會說話,即逝。時在萬曆十四年(1586年)五月某日,享年84歲。“一時奔訃哀悼者無間於疏戚遠近。”
人物建築
董燧生前詔賜四品服色,進階中憲大夫,死後被舉祀入樂安縣和撫州府鄉賢祠,省、府、縣誌皆載其傳。流坑村中有關他的建築,現存的主要有“理學名家”宅、“高朋廣大”坊、蓉山亦山兩先生祠和“理學名賢”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