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0年立憲主義者革命
1820年
西班牙革命使葡萄牙人受到鼓舞,同年8月24日,M.F.托馬斯等人乘國王不在國內,領導
波爾圖的衛戍部隊發動了一場革命運動,不久遍及全國,並得到
里斯本的回響。革命宣布取消獨裁專制,成立了執政委員會和國民議會,並於1822年制定出一部新憲法。新憲法得到國王
若昂六世(1816~1826在位)的承認,但他的兒子
米格爾(1802~1866)於1823年 5月在弗蘭薩鎮策動一部分軍隊叛亂,宣布恢復
君主專制,廢除憲法。若昂六世轉而支持他兒子的行動,議會被迫妥協,革命失敗。
1910年共和主義者革命
19世紀末,
葡萄牙國內政治鬥爭日趨尖銳,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和部分軍人組成自由派反對
君主專制政體。1908年2月1日激進分子在王宮廣場刺殺了國王
卡洛斯一世及其王儲。卡洛斯一世次子
曼努埃爾二世(1908~1910在位)繼承了王位,但已無法維持瀕於滅亡的君主政體。國內的一些資產階級政黨已經組織起來,進行推翻封建王朝的
準備活動。1910年10月 4日,共和黨人在一部分陸軍和海軍的支持下於里斯本起義,得到人民民眾和兩艘巡洋艦水兵的回響,10月 5日政府軍投降。國王曼努埃爾二世逃往
英格蘭。T.布拉加(1843~1924)建立臨時政府,
葡萄牙共和國宣告成立。
1910年資產階級革命使
葡萄牙的社會前進了一步,制定1911年憲法。憲法規定建立由
參眾兩院組成的議會。
政教分離,實行世俗婚姻,廢除貴族稱號,規定出版和信仰自由,工人實行 8小時工作制,並在
里斯本和
波爾圖的大學裡進行民主改革。但這次革命沒有實現
土地改革和改善
工人階級的經濟狀況,也沒有使國家擺脫外國資本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