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生態

著作權生態

作為研究著作權制度與有關產業發展的基礎理念和方法論,宋慧獻刊發於《智慧財產權》雜誌2006年第6期上的《著作權生態與著作權創新初論》一文提出這一概念,並進行了初步的分析,另可參見《新華文摘》2007年第4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著作權生態
  • 時間:2006年
  • 出處:《智慧財產權》
  • 類型:概念
簡介,發展,

簡介

如下介紹摘自宋慧獻的論述——
所謂“著作權生態”,是指著作權生長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及其相互之間的制約與促進性關係。著作權生態分為兩個層面。其一,在巨觀的社會歷史背景下,在制度發生學與發展史的角度,著作權生態是指著作權制度產生、變革與發展過程中各種因素之間的關係。其二,在產業的層面,著作權生態是產業生存與發展過程中的各種具有著作權性質的關係,換一個角度來說,它是著作權產生及其產業利用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關係。前者可稱為著作權的制度生態、外部生態,後者則可稱為產業生態、內部生態。

發展

著作權生態包括外部生態與內部生態,即著作權的制度生態與產業生態兩個層面。外部生態的構成因素是文化、制度、技術和經濟;內部生態的構成因素是作品、技術和業態。著作權生態為揭示著作權制度的生長規律、考察著作權產業的發展提供了一種模式與進路。同時,它也具有實踐價值,對變革著作權制度、引導產業發展具有指導意義。
從巨觀的層面,也即從歷史淵源與社會背景的層面考察,外部生態是著作權的外部環境與關聯。具體言之,著作權制度的生長需要適宜的外部環境,需要在外部環境諸因素之間、外部環境整體及其諸因素與著作權制度之間,建立一種相得益彰的互動性關聯。這就是著作權外部生態所考察的內容。理解著作權的外部生態,全面分析外部生態諸因素及其相互關係,是理解、把握著作權制度發生、發展之規律的基礎。因而,外部生態的研究是著作權發生學、社會學的重要內容。
在組成外部生態的各種因素中,最突出的、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因素是文化、制度、技術和經濟四個方面(如圖1)。為了說明表達自由在外部著作權生態中的重要意義,我們有必要介紹其他生態因素並作簡要比較。
我們嘗試對著作權生態整體運行的動力過程作如下描繪:科技發明使作品得以大規模複製、傳播;同時,文學藝術積累到一定程度,既形成了比較豐富的文化資源,同時也促進了全社會對這一資源的需求;從而,當作品的生產與傳播變得有利可圖時,其規模化經營具有了必要性,而商業交易的活躍與發達促使資本進入這一領域,使其規模化與產業化具有了可能性。經營者追逐利益的本性促使其尋求獨專其利的市場資格,於是,為了協調作品創造與傳播過程中的利益分配,並促進文學藝術的繁榮,國家權力便創造一種財產化制度,即著作權制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