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葉富興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3年12月
- 畢業院校:浙江教育學院
- 出生地:浙江象山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逮捕,依法雙開,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1981.09—1984.08 寧波師範學院數學係數學專業學生
1984.08—1988.09 茅洋中學教師,1985.11副校長
1988.09—1990.07 浙江教育學院數理係數學專業脫產學習
1990.07—1994.03 象山中學教師
1994.03—1998.10 象山縣鄉鎮企業局綜合科副科長,1996.05辦公室主任
1998.10—2001.06 曉塘鄉黨委委員,1999.03副鄉長
2001.06—2003.10 鶴浦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3.10—2007.08 鶴浦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2004.11免人大主席
2007.08—2009.06 象山縣審計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9.06—2011.01 象山縣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1.01—2013.12 象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2011.07免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2012.09兼浙台(象山石浦)經貿合作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2013.12—2017.03 象山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兼浙台(象山石浦)經貿合作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2017.03—2020.10 象山縣政協副主席。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9月30日,象山縣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葉富興(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寧波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依法逮捕
2020年9月29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葉富興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依法雙開
2020年10月,據浙江省紀委訊息,經中共寧波市委批准,寧波市紀委市監委對象山縣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葉富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葉富興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傳播詆毀、污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文章、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涉嫌受賄犯罪。
葉富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黨性原則背離,理想信念滑坡,紀法防線失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寧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寧波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葉富興開除黨籍處分;由寧波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象山縣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當選為象山縣政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