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城縣應急管理局

葉城縣應急管理局

葉城縣應急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保留葉城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根據地委、行署批准的《葉城縣機構改革方案》(喀黨辦字〔2019〕11號)和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葉城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葉黨辦發〔2019〕3號),縣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地委、縣委、縣政府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葉城縣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Yecheng County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類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編制和落實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指揮縣綜合性應急教援隊伍,指導各鄉鎮(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本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自治區、地區、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區)人民政府和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葉城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氣象局和地震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4)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縣應急指揮機構及縣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縣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6)縣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縣糧食和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糧食和儲備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將縣地震局行政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收發、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工作;黨組(機關黨支部)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局各科室、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的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幹部作風建設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統籌本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本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
(二)應急指揮調度股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應急平台救援調度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側預警和評枯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三)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監督管理股
負責礦山、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註冊工作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巡查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協調縣安全生產檢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日常工作。
(四)救災和物資保障股
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水庫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擔縣防洪抗旱指揮部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鄉鎮(場區)、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葉城縣應急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葉城縣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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