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殘照

落日殘照

《落日殘照》是2018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陸永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落日殘照
  • 作者:陸永棣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5月1日
  • ISBN:978730129348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江南古城餘杭縣位於杭州郊外,1873年這裡曾經發生了一起被稱為晚清四大奇案之一的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一個豆腐作坊夥計的因病而亡,卻因承審官員的先入為主、刑訊逼供而被鍛造成為一起“因奸毒斃本夫”案,在同治光緒年間各種力量的博弈下最終沉冤得以昭雪,當時的整個官場因此案被攪動。由於案情曲折離奇、審理艱難漫長,成冤過程典型且具規律性,昭雪原因更深刻地反映了晚清時期的政治、社會與制度等因素,使得此案具有深遠的社會影響力。對於研究晚清政治史、法制史、社會史都頗具價值。

圖書目錄

上部
第一章蒙冤與昭雪:楊乃武冤案始末
一、葛畢氏的短暫婚姻和葛品連的暴死
二、知縣劉錫彤的先入為主與葛畢氏的屈招誣攀
三、“錢寶生”被誘假證,杭州府枉坐楊乃武、葛畢氏死罪
四、按察使司巡撫草率定案與欽差學政將錯就錯
五、海會寺驗屍,楊乃武、葛畢氏沉冤終獲昭雪
第二章清代死刑案件的審理程式
一、偵查初審:州縣政府對死刑案件的審理職責與程式
二、審轉解司:“上下關鍵”的府一級審判
三、複審具題:作為地方最高審級的按察使司與督撫對死刑案件的審理
四、中央司法審判機關的審理
五、死刑最終裁決
中部
第三章冤案形成的自身邏輯
一、“同食教經”惹下牢獄之災
二、“誣認”屍毒定下冤案基調
三、臬司巡撫依樣畫瓢,草率定案
四、“學台充刑台,乃武歸天!”
第四章官員的無能與官場的腐敗
一、“不知案牘為何事”:學用不一的科舉之士與有錢無能的捐納之官
二、官場陋習與普通民眾的“冤莫能伸”
三、錯判懲罰下的將錯就錯與“巨冤”形成
第五章幕友的“鍛鍊”與幕幫的回護
一、幕友擅權下的冤案“鍛鍊”體制
二、暗中把持程式進展:冤錯案件的內在因素
三、幕幫之間上下串通,相互回護,把持衙門司法大權
第六章衙蠹的貪婪與衙門的放縱
一、清代衙門中的衙役及長隨書吏們
二、當差服役的共同目標:貪贓枉法
三、操縱官衙,挾例弄權
四、衙役控制下的待質與冤案
第七章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刑訊逼供與冤案
一、未載刑部結案報告的屈打成招
二、封建專制司法與刑訊逼供制度
三、失控的法內用刑與恣意的法外濫刑
四、刑訊逼供與冤案鍛鍊
下部
第八章朝廷的決心:恢復對死刑裁決權的控制
一、清朝專制皇權對督撫權力包括司法權的控制
二、晚清皇權衰落、“外重內輕”格局的形成:以 “就地正法”之制為例
三、朝廷與地方在死刑裁決權上的博弈
第九章舉人的力量:楊乃武自己拯救自己
一、紳士的社會地位與影響力
二、另樣的“官官相護”
三、楊乃武的申冤成功與葛畢氏的“順風車”
第十章《申報》的影響:輿論的造勢與當局的壓力
一、近代媒體的出現以及對司法的監督
二、《申報》的深度介入與楊乃武冤案的公開
三、《申報》在冤案昭雪中的獨特作用
第十一章制度的餘蔭:京控為楊乃武爭得一線生機
一、清代的京控制度
二、荊棘萬叢而又希望渺茫之路
三、京控為楊乃武爭得一線生機
附錄一
你怎么知道他該死 ?——羅振宇說《1877帝國司法的迴光返照》/羅振宇
附錄二
真相無處安置——帝國司法的隱秘邏輯/諶旭彬
參考文獻舉要

作者簡介

陸永棣,男,浙江紹興人。杭州師範大學沈鈞儒法學院特聘教授。198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1997年9月至199年7月在復旦大學法律史專業研究生班學習,2014年1月赴香港城市大學中國高級法官研修班研修。曾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辦公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現代法學》《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著作有《開庭以後:判例與民法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1877帝國司法的迴光返照:晚清冤獄中的楊乃武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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