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青選

萬青選(1818~1898),字泉甫,號少雲,晚年又號隨庵、泉叟,祖籍江西南昌,生於北京宛平,其父萬承紫系著名書畫收藏家。

萬青選曾先後三次出任清河(今淮安市清江浦區)知縣長達十年之久,官至淮安知府,在淮安前後有36年,文治武功,頗有政績,載入史冊。

他在清江浦運河北岸十里長街置房屋99間,俗稱“萬公館”。周恩來總理童年時代曾在此生活、讀書。

萬青選富收藏,精篆刻,工鐵筆,雖當官而不廢其習。其書法上溯秦漢,下及清賢,遍師眾長,形成了典雅、恬穆、渾厚的藝術風格。他的書法,真草隸篆,四體皆工,法度儼然。

基本介紹

  • 本名:萬青選
  • 所處時代:清代
  • 出生地:南昌
  • 出生時間:1818年
  • 去世時間:1898年
  • 職務:清河知縣
人物經歷,個人生活,主要貢獻,軍功,政績,

人物經歷

萬青選字少筠,南昌人。承紀孫。工篆刻。《廣印人傳》
萬青選(1818—1898),周恩來的外祖父。字泉甫,號少雲,有時也用少筠,晚年又自號隨庵。祖籍江西南昌,清嘉慶二十三年(公元1818)生於順天府宛平縣(今北京市宛平),一生歷經清朝嘉慶、道光、鹹豐、同治和光緒五代皇帝,去世於清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公元1898年3月6日),也就是周恩來出生的第二天,活了80歲。
萬青選先後在淮安清河(今淮陰)、安東(今漣水)、鹽城震澤縣(1912年併入吳江縣)和江清縣(今淮陽市清浦區)等地做官達30餘年,而且很有政績。
清鹹豐十一年(公元1861)七月起任清河縣知縣,在任不到一年,即於同治元年(公元1862)卸任;
清同治二年(公元1863)改任鹽城縣知縣,至同治四年(公元1865)卸任;
清同治十年(公元1871)他再次出任清河縣知縣,任期兩年多,至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卸任;
清光緒二年(公元1876)他改任安東縣知縣,任期只有半年多;同年八月,他第三次出任清河縣知縣,任期達四年多。萬青選三次任清河縣知縣時間加起來長達10年之久;
清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二月,萬青選升任淮安府同知,官階升至正五品,是分管水利的“里河同知”,駐節清江浦(今淮安市清浦區)。光緒十八年(公元1892),他曾在淮安府里河同知任上代理一段時間的淮安知府。那年他在為宿遷的黃銘慶捐田一事作《向善堂捐田碑記》的文末就注有“光緒十八年署淮安知府南昌萬青選撰文”的字樣。他於公元1894年到1897年又改任徐州府運河同知。據研究人員在江蘇省吳江、震澤、江浦三縣縣誌上發現,萬青選曾在三縣任知縣。
從公元1861年萬青選任清河縣知縣,到1897年任徐州府運河同知,前後有36年。他在清江浦的西北,運河北岸的十里長街置了家產,有房屋99間,占了一條街。

個人生活

萬青選先後娶了兩房夫人,元配是老家江西南昌的李氏,繼室是清河(今淮安市區、淮陰區一帶)鄉間女子張氏。兩房夫人共為萬家生了18個兒子,14個女兒,長大成人的就有17位。
周恩來的生母萬冬兒是繼室張氏所生,在女性中排行十二,所以在萬公館內人們都稱她“十二姑”。

主要貢獻

軍功

多年以來,淮地的人們以及全國的許多權威出版物中,都知道萬青選為官36年,先後任過清河鹽城、安東(即漣水)等縣知縣,其中在清河三任知縣,長達十年之久,最後升為淮安府里河同知,並曾代理過淮安知府,官階為正五品,政聲口碑很好。但是,對於他保衛清江一方安寧的軍事功績的史料,卻一直沒有提及。近日我們在對周恩來與故鄉淮安的史料佐證工作中,查閱了民國10年(公元1921年)《續纂清河縣誌》卷九所載的《萬青選傳》,有一個重大發現,就是他在清河知縣任上,有兩次軍事功績,足以證明他是清朝末年淮安府範圍內的當之無愧的軍事名人。
清代縣官是一縣的總管,其中包括清剿匪盜保平安,抗擊外敵入侵的守土之職。“以和洽輿情為本”的萬青選,在清河知縣任上,先後兩次為保一方平安而立了軍功。
一次是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二月初五,由農民起義演變為亂匪的“李成東竄馬步悍賊來犯”,進攻清江浦,知縣萬青選和參將王靖在河北岸設防抵抗,“上圩開大炮,斃賊無算,清江獲全辛,未再至一”。也就是說全部打退了犯匪,再也沒有一個來侵擾,保衛了清江浦的安寧。
還有一次是光緒二年(即公元1876年),萬青選第三次任清河知縣期間,為保衛清江平安,他“首議築運河兩岸土圩,周廻二十餘里”。這一年十二月安徽來的匪寇,渡過鹽河,攻陷王營。萬青選“親督壯勇,檄五里莊鄉練夾擊,陣擒匪首任平六人,余匪潰遁”。又一次保衛了清河縣城的平安。由此得到啟發,萬青選又“檄勸鄉耆,遍築圩砦”,在清河鄉間築土圩數十處,使社會治安狀況大大好轉。

政績

據查清河的縣誌所記,史上出任三次知縣達十年之久的惟有萬青選一人。據《光緒淮安府志》、《光緒丙子清河縣誌》、《民國續纂清河縣誌》記載,萬青選除軍功以外,還有以下政績:
1.“鉤稽疑獄”
傳記開頭就記萬青選“為治不尚復(核)察一,以和洽輿情為本,而鉤稽疑獄必詳審,再四核實乃也。”這就是說他一改封建衙門之風,審理案件認真仔細核查,以和諧融洽及輿論實情為根本,對疑難的獄中犯人的案件進行稽查,務必做到詳細審查,再三再四核實後才判決。這在封建社會的縣官中,實屬難能可貴。
2.“勸導棉桑”
針對清河縣農民單純種植糧食的耕作制度,萬青選一改封建官僚之風,以知縣的身份“意與民休息,勸導棉桑,雇江南工師,教民機織”。這在130多年前封建農耕社會裡,又是淮北這樣貧窮落後的封建縣官,竟然想到在社會比較安寧的情況下,出主意,想辦法,讓民休養生息,勸導只種糧食的農民種植經濟價值高的棉花和桑樹,從先進的江南雇技工師,教農民采棉紡紗、養蠶繅絲、織布織綢,走多種經營和學工、興工的新路。據老年人聽祖上所說,當時從山陽縣(即楚州區)的河下鎮到清河縣(即淮陰區碼頭鎮“戶戶皆聞織機聲”。這種早期自發的引導農業改革單一種糧的耕作制度,推行種棉桑、興紡織業的創舉,具何等的的超前性和創新精神啊!
3.“復浚文渠
“復浚”就是疏浚。據志書記載,原清江浦市區內有一條明代開挖的文渠,是市民飲用水的重要水源。萬青選任清河知縣時,文渠因年久失修,河道淤塞,水流不暢,又髒又臭。他於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具文呈報駐節淮安府漕運總督文彬,提出疏浚文渠的請求,並得到批准。他採用以工代賑的辦法,招募民夫,疏浚了文渠,使原來渾濁的渠水變成清潔的飲用水。喝著清澈甘甜渠水的兩岸民眾,飲水不忘主持修渠的“父母官”,無不交口讚譽知縣萬青選的修渠功德。
4.“修學宮禮器”
按照知縣首要的“教化百姓”職能,在軍事上保一方安寧和生產上“勸導棉桑”的前提下,萬青選十分重視維修學宮禮器,宣揚孔孟之禮和傳承儒家文化。
5.“設廠賑粥”
據《萬青選傳》所載,清光緒丙子年(即公元1876年)清河縣境內遭遇特大旱災和蝗災,秋禾焦枯,顆粒無收,災民“道饉相望”,萬青選體察民情,特“請於漕督文彬,設廠賑粥,全活十餘萬人。”也就是挽救了十多萬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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