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市科學技術局

萬源市科學技術局(萬源市智慧財產權局)(簡稱市科技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內設4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計畫成果股、科技管理股、智慧財產權事務股、機關行政編制8名, 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領導正職4名,黨組織、紀檢組按市委規定配備。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源市科學技術局
  • 所屬地區:萬源市
  • 管理範圍:科技技術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發展和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訂我市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科技試驗、示範區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智慧財產權的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重大攻關、套用基礎研究、軟科學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和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制定與實施。
(三)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政策貫徹落實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新機制;負責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監督管理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三項費”)和科學事業費、科技外事經費、智慧財產權資助獎勵基金、科技創新資金及其它科技專項經費並負責預決算編制;協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實施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五)組織指導全市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攻關;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管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和高新技術企業;負責高新技術、新產品的認定。
(六)研究制訂科技成果轉化的規劃、計畫;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獎勵、保密和技術市場;負責科學技術普及,組織制定科普工作規劃;負責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落實和監督檢查;指導科技宣傳工作;指導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中介機構。
(七)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營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措施;遴選、推薦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指導全市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
(八)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管理;推動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九)指導市政府各部門的科技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各鄉鎮、市級有關部門黨政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的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的管理及老幹部的服務工作。
(十一)承擔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承辦市科技經濟顧問團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健全和完善科技經費管理和財務管理的措施和辦法;負責會議、文秘、財務、社保、檔案、信訪、信息、保密、綜合治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督查督辦、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印章管理、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三項費”)和其它科技專項經費的劃撥,對賬務進行審查、監督和管理。負責市級部門、鄉鎮科技副職的推薦工作。負責創辦地方性科技期刊的初審報批;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職工政治學習、教育培訓、年度考核等工作;承辦機關黨務和紀檢監察工作及其它工作。
(二)計畫成果股
負責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重點科技攻關、套用基礎研究、軟科學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廣等科技發展、開發計畫;負責編制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三項費”)的預決算,並對其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提出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辦法;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綜合協調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科技統計工作,實施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基礎研究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黨政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的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負責科技行政執法及綜合工作;管理全市科技獎勵工作;負責審查、推薦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負責社會力量設立地方性科技獎的初審;負責全市各類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統計和推廣套用;負責科技成果密級和提前解密及秘密技術出口的申報和管理;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法律、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和科技創新工程以及信息、自動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負責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組織國、省級“火炬”計畫項目的實施並推動其產業化;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科技開發機構;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法律和農業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及社會發展計畫;指導農村科技產業和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及先進適用技術的試點、推廣工作;負責農業基礎研究工作;指導科技扶貧、科技興家和科技興市工作;指導鄉(鎮)科技信息網路建設;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以及科技系統的引進智力工作;承擔科技成果的初審工作;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市中藥材產業化開發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科技管理股
負責對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企業營業稅的減免、初審、推薦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初審認定;負責高新技術成果的作價出資入股。負責常設技術市場的審批。負責指導技術市場的管理和大中型技術交易會工作;指導聯繫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中介機構。負責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事務;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落實措施;推薦認定高新技術、高新技術企業及新產品。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負責科學技術普及,組織制訂科普工作規劃。負責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落實與監督檢查;組織“科技活動周”、“科技之春”科普活動月和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指導科普活動和科普教育基地的認定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技執法工作;負責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和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的初審報批及其它審批事項;負責市校(院、所)合作、科技特派員工作;指導萬源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承擔萬源市科技經濟顧問團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智慧財產權事務股
編制專利、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智慧財產權政策貫徹落實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智慧財產權法律宣傳和執法檢查工作;受委託辦理、調處專利侵權案件,推薦認定專利產品,出據專利廣告證明工作;指導市級有關部門、科研所、學校、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全市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交流和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涉外事宜,參與進出口貿易中有關智慧財產權的事務工作;負責組織重大專利技術項目的實施並推動其產業化工作;管理專利許可證貿易、專利契約認定登記、專利權質押、專利文獻信息利用、專利統計工作;指導專利中介機構和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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