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市發改局

萬源市發改局

萬源市發改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定、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等的政府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源市發改局
  • 地區:萬源市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局綜合股,發展和改革局投資股,發展和改革局環境資源能源股,發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規體改股,發展和改革局價格收費管理股,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監督檢查股,發展和改革局招標投標管理股,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審批股,發展和改革局鐵路建設股,經濟信息研究中心,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天然氣管理辦公室,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公室,價格認證中心,

機構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定、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最佳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三)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調控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搞好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資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保證全市國民經濟計畫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六)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省提出的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管理國家、省列入定價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投資巨觀管理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負責重點項目、項目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市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全市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全市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發展。
(九)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城鎮化發展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分析市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廣電、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政策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負責全市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測能源發展情況;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建設和重大項目布局,協調能源發展和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審批、核准或轉報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能源投資項目;研究提出最佳化能源結構、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長期發展戰略;審核和轉報全市交通重點建設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負責全市公路、鐵路、水運建設的綜合平衡以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革命老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加快革命老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十六)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市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省重大建設項目和市審批(核准、備案)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七)協同做好全市鐵路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處理全市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征地拆遷、建設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負責與中、省、市鐵路建設辦公室的工作銜接。
(十八)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九)承擔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市國民經濟與裝備動員辦公室、市以工代賑辦公室、市重點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能源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清潔汽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市引進外資項目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目標管理、文秘、電子政務、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接待、政務信息、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及重要檔案、材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內規章制度的制定、實施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機關人事管理、勞資、公務員考核及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機關黨務、紀檢信訪、黨風廉政建設日常事務及材料收集報送工作。

發展和改革局綜合股

研究提出包括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在內的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綜合分析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形勢,做好對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及計畫執行情況的預測、監測和預警;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引導第三產業發展方向,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資源開發與平衡規劃。組織重大經濟問題的調研,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批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產業和經貿投資項目,並負責其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

發展和改革局投資股

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編制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考察、篩選、論證、申報等前期工作,建立項目儲備庫,對重點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協調、指導;編制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發展和改革局環境資源能源股

研究提出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選項目除外)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審核、轉報和安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污染治理國家、省和市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辦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統籌能源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能源運行狀況,轉報能源項目,負責審查所有項目中有關節能的設計方案。

發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規體改股

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信息發布;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地方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監督;負責全局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依法對招標事項進行核准,接受招標和必選備案資料。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以及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轉報、安排國家、省、市財政性資金的相關建設項目。

發展和改革局價格收費管理股

根據市場價格總水平及價格波動變化幅度,提出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建設,根據國家價格聽證目錄組織價格聽證,承擔列名管理的重要工業品、水、電、氣、石油等各類能源價格和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價格、交通運輸價格的成本監審、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價格、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監督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和管理。
貫徹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法規和政策,制定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和旅遊等服務價格;負責《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和審驗;負責組織實施收費年審工作,依法清理整頓不合理的收費;協調有關價格、收費爭議。

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監督檢查股

組織實施價格行政執法,負責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對價格違法行為、違法收費行為進行立案檢查,對不正當價格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對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監督管理;開展價格服務、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的社會監督。

發展和改革局招標投標管理股

負責對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會同監察和招標工作行業主管部門對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開標、評標、定標(比選會)進行監督。

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審批股

承擔由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

發展和改革局鐵路建設股

協同做好全市鐵路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處理全市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征地拆遷、建設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負責與中、省、市鐵路建設辦公室的工作銜接;承辦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經濟信息研究中心

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開展跟蹤研究和超前研究,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建議和諮詢意見,為制定我市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建議並參與全市社會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編制;研究全市國民經濟的發展動態,分析巨觀經濟形勢,預測發展前景和趨勢,對巨觀經濟政策的綜合運用提出意見和建議。調查研究產業政策、投資規模和結構、資源配置等重大經濟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為市委、市政府、市發改局等綜合經濟社會管理部門提供諮詢意見和決策建議。擬訂全市實施西部大開發和市域資源開發的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建議;及時收集、篩選、整理、傳遞市內外的經濟、社會信息,供市委、市政府領導和經濟綜合部門參考。為市委、市政府重大經濟建設決策問題進行決策前的調查研究活動,提供綜合研究分析材料。指導各種行業項目諮詢、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項目建議書編制及項目審查與評估等工作。

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法規、制度;制定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預案和實施演練;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潛力調查;協調組織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方面的工作,協調組織軍民通用維修裝備、器材、保障設施及部份通用裝備徵集徵用等戰時裝備動員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國民經濟動員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轉報、安排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重大項目;承辦省、達州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和萬源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天然氣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天然氣資源管理、開發利用的戰略、方針和政策;負責全市天然氣勘探開發利用的組織協調、統籌規劃和綜合平衡;檢查全市天然氣勘探開發、綜合利用等政策執行情況;研究並協助爭取天然氣項目、用氣指標、優惠政策;協調解決涉及天然氣項目方面的重大問題等;承擔原萬源市川東北天然氣項目協調辦公室職責。

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公室

負責擬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計畫,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組織開展國家、省和市安排資金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對違規問題進行處理;承擔稽察工作的綜合調研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稽察報告的審核和稽察意見、信息的綜合處理。

價格認證中心

履行刑事案件涉案財產的價格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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