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求學經歷,工作經歷,講授課程,科研項目,著作,論文,學術交流,學術兼職,
求學經歷
1974年12月高中畢業。
1986年7月,畢業於南開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研究生班。
工作經歷
1974年12月,中學畢業後回鄉務農,耕田、植樹、開柴油機、當生產隊會計。
1982年02月——1984年08月,就職於湖南省煤炭工業學校,任助教,教政治課。
1986年07月——1992年11月,就職於湖南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任助理研究員。
1992年12月——1997年08月,就職於湛江師範學院政法系,任副教授,擔任的本科生課程有《社會學概論》、《社會學心理學》、《社會調查研究》、《公共關係學》等。
1997年09月——現在,就職於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講授課程
《社會研究方法》:擔任本科生教學12次
《社會學概論》:擔任本科生教學6次
《城市社會學》:擔任本科生教學8次
《人口社會學》:擔任本科生教學3次
《小組工作》:擔任本科生教學5次
《城市研究》:擔任碩士研究生教學6次
科研項目
2、中山大學二期985項目《制度缺失與市場供求決定的契合——外來人口社區非正式就業聚集研究》,經費8萬元,2005年立項,正在進行中。
3、《珠三角與長三角民工荒比較研究》,中山大學985一期項目,12萬,本人為主要參與人。已經基本完成。
4、《建設勞工中心信息庫》,橫向,項目來源:香港樂施會,20萬元,2005年5月立項,本人為第二負責人。正在建設運作中。
5、《珠三角與長三角農民工問題比較研究》,橫向,項目來源:廣東省總工會,經費2萬,本人為第一負責人。已完成報告並被驗收採用。
6、《愛迪達東莞加工廠流動工人性與生殖健康需求》,橫向,項目來源:北京瑪麗斯特普,3萬元,本人為第二負責人。已完成報告並被驗收採用。
7、《珠江三角洲地區外來工職業病調查》,橫向,項目來源:香港樂施會,3.8萬元,2002年立項,本人為第二負責人。已完成報告並被驗收採用。
8、《預防“以剝削為目的的拐騙女童和青年婦女”項目》,項目來源: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全國婦聯,9萬元,第二負責人,已完成報告。
著作
《都市邊緣的村莊——廣州北郊蓼江村的實地研究》,獨立作者,330千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3月出版。
論文
1)諮詢報告《廣東省各市社會發展水平實證研究報告》,2009年4月,廣東省統計局採用。
(3)《“珠三角與長三角外來工比較研究”調查報告之二:外來工的工作滿足感、心理感受與地位認知》,《珠江經濟》,2007年第5期。第一作者。
(4)《基礎性制度的突破與變遷》,《開放時代》,2007年01月。
(5)《珠三角地區“夾心村莊”的邊緣性狀態的嘗試性研究》,《社會學家論城市問題與城市發展(論文集)》,天津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2月出版。第一作者。
(6)《廣州CBD:理想與實踐之間》,《中國房地產評論》東南大學出版社,2005年5月。
(7)《廣東省職業病管理現狀調查》,《流動與融合——農民工公共政策改革與服務創新論集》,團結出版社,2005年08月。第一作者。
(8)《農村社區組織的角色功能》,《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04年第02期。
(9)《珠江三角洲與長江三角洲外來工比較研究調查報告》,論文集《費孝通與中國社會學人類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並收錄於《繼承·創新·前進——廣東新時期工會理論研討會優秀論文集》,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第一作者。
(10)《大陸農村社區組織的角色功能及其與社區發展的關係——廣州L村的個案分析》,《一世紀社區工作新趨勢[論文集]》,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出版,2002年12月。
(11)《二元性、半合法性、鬆散性和農民工問題》,《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2期。第二作者。
(12)《企業狀況_認知程度_政府監督與外來工職業病防治_珠江三角洲外來工職業病狀況調查報》《南方人口》,2004年第4期。第二作者。
(13)《論“樹典型”——對一種計畫經濟體制下政府行為模式的社會學研究》,《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3期。第二作者。
學術交流
1、2003年1月,在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訪問學習1個月。
2、2005年1月,在香港科技大學社科科學部參加“全國社會統計培訓班”20天。
3、2002年9月,在澳門參加“台、港、澳、內地兩岸四地二十一世紀社區工作新趨勢交流研討會”,會議發言論文收入論文集。
4、2003年9月,在澳門參加“台、港、澳、內地兩岸四地社區工作實務研討會”。
學術兼職
(1)中山大學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民間非企業機構)理事,從事社工服務
(2)廣州市社會工作協會成員,從事社工服務
(3)中山大學勞工研究與服務中心副主任,從事勞工研究與服務
(4)2008年6月——現在:擔任中國社會學學會城市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副會長
(5)廣東省社會工作師協會專家會員,從事社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