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西市教育和體育局

萊西市教育和體育局

萊西市教育和體育局是萊西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三)負責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市屬高校黨的理論宣傳、新聞宣傳、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維護穩定、統一戰線和民眾工作。
(五)負責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下同)、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六)負責推動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制定全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均衡配置資源,縮小城鄉間、校際間義務教育差距。
(七)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等政策,監測中等及以下學校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許可權內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工作。(八)組織制定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市屬高校、民辦學歷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等有關招生工作。
(九)主管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管理制度改革;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做好教育人事檔案管理及服務工作。
(十)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德育、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參與創新體系建設,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十一)督查、指導、協調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和防範、處理突發應急事件,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
(十二)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承擔推進教育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相關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教育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三)負責市體育中心相關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青島市委、市政府以及萊西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高等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指導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市公安局負責依法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並提出意見;依法做好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審驗和校車檢驗合格標誌核發工作;依法發放校車標牌;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未經許可從事集中接送學生上下學、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轉讓、挪用校車標牌以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等行為;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處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等擾亂校車運行秩序的違法行為,保障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協助教育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依法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並提出意見;發展城鄉統籌的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安全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校車停靠站點標線 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 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2.關於中國小校食品安全管理。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指導和督促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管理制度,將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作為學校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職責、推進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評價考核;指導、監督學校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提升營養健康水平,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指導學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依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將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定期對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和校園內以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檢查;每學期應當會同教育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學校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督促指導學校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理念,開展適應學校需求的營養健康專業人員培訓;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營養健康的知識教育,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組織醫療機構救治因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3.市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萊西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萊西市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方案〉的通知》檔案執行。市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市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應當加強銜接配合,絕不允許推卸責任、絕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宣傳、保密、接待、文檔管理、政治學習、安全保衛等工作;協調有關科室處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的完善健全並協調實施;負責教育綜合改革等教育巨觀發展的調研,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政策法規研究等工作。承擔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教育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負責教育領域招商引資相關工作。負責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含師範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許可權內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教育改革與發展。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政工科
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擬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學校德育工作,承擔中國小親職教育師資、課程建設與指導工作,指導開展家校溝通。指導學生生涯規劃、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局(委)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局(委)機關和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政審、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統一戰線工作。貫徹人事工作方針、政策,推行並指導教育和體育人事制度改革;按許可權負責幹部教職工的考察、任免、調配、評先選優、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聘等工作;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配備的申報、人事統計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幹部、教職工、退離休人員工資福利的辦理,退休人員的安置,病故人員撫恤金、遺屬補助的申報審批等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師乾訓管理指導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工會工作。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和教育扶貧工作。負責教育領域國際交流合作、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合作。承擔全市中外合作辦學、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等有關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國(境)外優質教育資源的引進、合作與交流。指導對外漢語推廣工作。協調推進國內中國小、幼稚園(含民辦中國小、幼稚園)交流與合作。制定局(委)機關和所屬單位因公出國(境)訪問計畫並組織實施。
教育監察科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年度維穩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防範和處置邪教問題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案件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負責教育部門行政監督監察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信訪投訴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內黨員幹部、教職工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教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報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方案。監測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監督中國小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局(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開展內部審計和監督管理,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管理許可權內就業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完善措施,監督管理民辦教育機構,規範辦學秩序。擬訂教育行政執法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查處學校違法辦學行為、社會非法辦學行為等教育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安全管理科
負責全市學校(含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園)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及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園)安全工作責任目標的制定和考核評估工作。負責校車安全監管等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藝術、衛生健康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現任領導

市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兼市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李中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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