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市北區教育和體育局

青島市市北區教育和體育局

青島市市北區教育和體育局,是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五)負責推動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制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均衡配置資源,縮小校際間義務教育差距。
(六)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許可權內教育體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工作。
(七)制定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普通高校、成人高教和自學考試等有關招生工作。
(八)主管全區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管理制度改革。
(九)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德育、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負責全區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開展體育項目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廣。
(十二)督查、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和防範、處理突發應急事件。負責局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
(十三)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承擔推進教育體育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教育體育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四)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區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上級關於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體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和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最佳化體育產業結構,促進教育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體育現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關於中國小校(含幼稚園)食品安全管理。區教育體育局負責指導和督促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管理制度,將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作為學校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職責、推進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評價考核;指導、監督學校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提升營養健康水平,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指導學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依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將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定期對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和校園內以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檢查;每學期應當會同教育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學校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督促指導學校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理念,開展適應學校需求的營養健康專業人員培訓;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營養健康的知識教育,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組織醫療機構救治因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2.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市北區委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檔案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絕不允許推卸責任、絕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值班管理、檔案管理、信訪輿情、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擬訂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管理許可權內教育體育援助和教育貸款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和防範、處理突發應急事件。
政工科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擬訂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對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拔尖人才選拔管理、群團、機構編制、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幹部管理、培訓、監督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中層幹部管理工作。負責領域內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教師考錄工作和在職教師調動調配工作。負責師德建設、教師考核、職稱評審和獎懲工作。負責局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教育扶貧工作。負責局機關社會保障工作。
基礎教育科
負責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檢查指導工作。擬訂全區義務教育和特殊教育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做好局屬中國小有關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全區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學校、幼稚園的教育常規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德育、民族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負責學前教育的規劃、實施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區內各行業、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指導全區實施0-6歲學前教育。負責學前教育機構園長的資格審定工作,負責保教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幼稚園課程改革及相關課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普通高校、成人高教和自學考試的報名、成績公布等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全區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負責全區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工作,擬訂改善學生體質、降低近視率的措施並督促執行。負責組織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指導學校運動隊伍建設及學校訓練。負責學校、幼稚園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全區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開展體育項目的交流與合作。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廣。
教育督導室
負責教育督導工作。對義務教育學校及幼稚園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被督導學校校長的任免,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參與審定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對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先進經驗,組織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研究。
民辦教育科
負責民辦教育和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擬訂全區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全區民辦教育工作,監督管理民辦教育機構,規範辦學秩序。牽頭查處學校違法辦學、社會非法辦學等教育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教育研究發展中心
1.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學研究、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及教學業務管理工作。2.負責制定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培訓計畫,組織管理全區教師在職培訓工作。3.負責全區教育信息化與教育信息網路的規劃、建設、套用、管理工作;負責信息技術教學的管理、研究與指導工作。4.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教材等圖書的征訂、發放工作。5.貫徹黨和政府有關學前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市、區有關幼稚園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加強對幼稚園行政和業務工作的指導。6.指導全區中國小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康意識與公共衛生意識,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識和技能。
教育保障中心
1.參與擬定全區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規劃,負責職責範圍內全系統房屋和場地的建設、修繕、維護及綠化工作;負責全系統房屋、場地的管理工作。2.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的後勤服務保障及節能管理工作,指導建設節約型學校。 3.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學生裝定製、作業本徵訂、發放等學生用品管理工作。4.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食品安全工作;指導學校、幼稚園做好食堂管理和學生配餐工作。5.指導並監督全區教育系統學校安全工作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防範、處理突發事件。6.組織開展各類課外實踐活動,對學生進行綜合實踐教育。7.負責全系統教育裝備工作,組織管理局屬各單位做好教育裝備的調配、使用及維護工作。
財務核算與審計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局屬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依法進行會計監督,維護財經紀律,確保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規範性。2、負責編報教育系統年度預算和年終決算;負責計畫調配教育系統預算內資金及專項資金,提出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及建議,監測全區教育經費的管理與使用情況。3、對所管理單位財務收支實行統一賬戶、集中核算制度,負責局屬各單位各類資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定期為所管理單位提供資金收支結餘情況和有關信息資料。4、負責管理局屬各單位財政零餘額賬戶,根據預算指標和用款計畫辦理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提供財政支付信息等業務。5、負責全系統教育裝備採購工作;負責對局屬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監督。6、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領導任期及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協助區審計部門做好相關審計工作。7、承擔教育局機關會計、固定資產管理及局機關各項業務經費的日常收支結算等工作。8、負責教育系統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做好會計資料和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9、負責教育系統統計工作,承擔局屬各單位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10、負責學生資助工作,按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區的教育援助;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大學生助學貸款的發放和貸後管理工作。
社區教育學院
1.制定全區社區教育與學習型組織創建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等並組織實施。2.指導協調全區各街道、各部門的社區教育工作;指導街道社區教育體育中心、市民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管理和居民教育培訓工作。3. 圍繞社區建設的中心工作和社區居民的教育培訓需求,引進、開發各類社區教育課程和項目;開展實用技術培訓、技能培訓、鄉風文明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親職教育、老年教育等各類培訓教育活動。4.負責建設、管理和維護市北區全民終身學習網路平台,開發網路課程,建立數位化學習資源庫。5. 負責社區教育宣傳工作,做好社區教育宣講和師資培訓工作,協調講師團做好社區教育宣講工作。6.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評估、考核各責任單位、責任部門的社區教育工作。7.開展社區教育理論和實踐研究,開發社區教育特色課程,編寫社區教育教材;加強與職業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合作,搭建繼續教育平台。8.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社區教育培訓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本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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