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依賴的本質是尼古丁依賴,特點是無法克制的尼古丁渴求,以及強迫性地、連續地使用尼古丁,以體驗其帶來的快感和愉悅感,並避免可能產生的戒斷症狀,是一種慢性高復發性疾病。尼古丁依賴的形成一般分為早期階段、發展階段和依賴階段。早期階段是社會性藥物獲得和急性強化效應階段;發展階段是逐步增強的強迫性藥物使用階段;依賴階段是耐受、戒斷、強迫性使用。菸草所致精神障礙是指因反覆或大劑量使用菸草所導致的中毒、有害使用、依賴綜合徵、戒斷綜合徵、精神病性症狀等一些精神障礙。其中,菸草依賴綜合徵和戒斷綜合徵最常見。中國是菸草大國,目前約有3億吸菸者,直接或間接受到菸草危害者達7億人,並且有進一步增加的趨勢。
基本介紹
- 就診科室:精神心理科
- 常見病因:主要由長期依賴菸草所致
- 常見症狀:無法克制的尼古丁渴求,強迫性地、連續地使用尼古丁,以體驗其帶來的快感和愉悅感
病因
1.精神活性物質本身的藥理特性:尼古丁可通過本身的藥理作用,對使用者的身心產生特徵性的影響。
2.社會文化因素:社會、家庭、同伴因素的影響及文化背景均是大麻類藥物依賴的重要原因。
3.心理性因素:吸食者的個性、菸草的心理強化作用與菸草的依賴有關。
4.生物性因素:腦內的“犒賞系統”、代謝速度、遺傳學因素等均與之有一定關係。
臨床表現
患者因反覆使用菸草導致軀體和心理對菸草的強烈渴求與耐受,這種渴求導致的行為已大於其他重要活動,有強烈使用菸草的強烈欲望,對菸草使用的開始、結束或劑量的自控力下降,知曉菸草有害卻仍使用,對菸草的耐受性增高,使用菸草時體驗到快感,必須在使用菸草後才能消除停止吸菸引起的戒斷反應。
2.戒斷綜合徵
停用菸草後,因為體內的尼古丁水平下降而出現的對菸草的渴求、抑鬱、焦慮、煩躁不安、注意力不集中、頭痛、涎腺分泌增加、睡眠障礙、血壓升高和心率加快等戒斷症狀,可能在停用菸草後1天出現,前14天內最強烈,1個月後開始減弱,部分患者可能持續1年以上。
3.有害使用
菸草導致心理或軀體損害的證據,社會功能受損。
4.精神障礙
菸草影響個人精神狀態,如抽菸過多過量所致的中毒症狀或突然停止吸菸所致的停藥綜合徵(如反跳現象)。抽菸或停止抽菸引發心理或軀體症狀,如中毒、智慧型障礙、精神病性症狀、情感症狀、神經症樣症狀,或人格改變等。
檢查
2.輔助檢查:血常規、血生化、甲狀腺激素等常規化驗,腦電圖、腦CT、腦MRI等輔助檢查,了解有無軀體疾病及腦部器質性病變。
3.心理測評:人格測試如汪衛東教授研發的憶溯性人格發展量表(WMPI)、明尼蘇達多項人格量表(MMPI)和艾森克人格問卷等,症狀自評量表等。抑鬱自評量表(SDS)以及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等。
診斷
(1)有長期使用菸草的病史,並且有理由推斷精神障礙由菸草所致。
(2)出現軀體或心理症狀,如中毒、依賴綜合徵、戒斷綜合徵、精神病性症狀,及情感障礙、殘留性或遲發性精神障礙等。
(3)除殘留性或遲發性精神障礙之外,精神障礙發生在菸草直接效應所能達到的合理期限之內。
(4)排除菸草誘發的其他精神障礙。
2.菸草依賴的症狀標準:反覆使用菸草這類物質,並至少有下列2項:
(1)對抽菸有強烈的渴望,抽菸時體會到快感。
(2)尼古丁的效應不斷減弱,必須增加吸菸量才能獲得相同效應。
(3)戒菸或減少吸菸後出現戒斷症狀。
(4)儘量減少吸菸,或不吸菸,但是總是失敗,對吸菸渴望依舊。
(5)明知抽菸有害,但是無法不吸。
(6)為吸菸影響社交、工作和娛樂。
(7)健康受到威脅,但照吸不誤。
3.菸草戒斷的症狀標準:
(1)因停用或減少所用物質,至少有下列3項精神症狀:
意識障礙。
注意不集中。
內感性不適。
幻覺或錯覺。
妄想。
記憶減退。
判斷力減退。
情緒改變,如坐立不安、焦慮、抑鬱、易激惹、情感脆弱。
精神運動性興奮或抑制。
不能忍受挫折或打擊。
睡眠障礙,如失眠。
人格改變。
(2)因停用或減少所用物質,至少有下列2項軀體症狀或體徵:
寒戰、體溫升高。
出汗、心率過速或過緩。
手顫加重。
流淚、流涕、打哈欠。
瞳孔放大或縮小。
全身疼痛。
噁心、嘔吐、厭食,或食慾增加。
腹痛、腹瀉。
粗大震顫或抽搐。
(3)症狀及嚴重程度與菸草和吸菸量有關,再次使用可緩解症狀。
(4)起病和病程均有時間限制。
(5)排除吸菸引發的單純的後遺效應;排除其他精神障礙(如焦慮、抑鬱障礙)引起的與此綜合徵相似的症狀。
治療
(1)尼古丁製劑替代治療:通過尼古丁製劑替代治療可減輕戒斷症狀,如注意不集中、情緒低落、焦慮、易怒等。療程持續8~12周,少數可能需要更長時間,尼古丁替代治療安全性較高。
(2)安非他酮:其作用機制可能是阻斷尼古丁乙醯膽鹼受體,抑制多巴胺及去甲腎上腺素的再攝取。療程8~12周,至少在戒菸前1周開始服用,每日劑量75~225mg,緩慢加量,減量宜慢。尼古丁嚴重依賴者,可聯合套用尼古丁製劑。
(3)酒石酸伐尼克蘭片:是一種新型非尼古丁戒菸藥物,選擇性的與α-4-β-2尼古丁乙醯膽鹼受體結合,產生激動作用,同時阻斷尼古丁與該受體結合,可緩解停止吸菸後對菸草的渴求和各種戒斷症狀,減少吸菸的快感,降低對吸菸的期待,減少復吸的可能性。伐尼克蘭有部分尼古丁拮抗作用,不推薦與尼古丁聯合使用。患者應設定戒菸日期並在此日期前1~2周開始服用本品。第1~3日每次0.5mg,每日1次,第4~7日每次0.5mg,每日2次,第8日--治療結束每次1mg,每日2次,對無法耐受本品不良反應者,可暫時或長期將劑量降至每日2次,每次0.5mg。患者應服用本品治療12周。經12周治療戒菸成功的患者,可考慮鞏固治療一個療程,劑量仍為每日2次,每次1mg。1
2.心理治療
目前主要採用綜合的心理治療,多以認知行為治療、支持療法等最為常用,可貫穿於治療的始終,通過對患者認知行為模式的改變,有效的戒除患者的軀體和心理上的依賴,防止復吸。
3.中醫治療
中醫對於菸草戒斷綜合徵的治療多從寒、熱、虛、實辨證,以“扶正”和“驅邪”為治療大法,通過對患者進行相關辨證,或以“扶正”為主,或以“驅邪”為要,或“扶正”與“驅邪”並重,在菸草的戒斷的治療上有其獨有的特色,此外,針灸在菸草戒斷上的套用也較多,也具有不錯的療效。3
4.對症治療
針對幻覺、妄想等精神症狀,可以採用奧氮平、喹硫平等抗精神病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