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1.遺傳因素
調查資料證實,酒精中毒的家族聚集性非常明顯。雙親酒精中毒越嚴重,其子女患同病的風險性也越大。一級親屬中有酒精依賴者的個體發生飲酒的問題是沒有此遺傳史者的2倍。這種情況也發生在二級、三級親屬中有酒精依賴者的個體身上。研究還發現,有品行障礙、抑鬱和高度神經質、反社會、追求新奇、外向的個體酒精依賴遺傳的危險度明顯增加。
2.生化異常
酒精能引起大腦某些區域多巴胺(DA)系統功能的異常。研究結果表明,給予實驗動物DA拮抗劑可引起其嗜酒增加,化學損毀DA神經元亦能強化動物的覓酒行為。上述研究提示實驗動物需攝取酒精以代償DA的功能不足。另有研究報導,嗜酒與5-羥色胺(5-HT)系統異常有關。嗜酒鼠額葉皮質、紋狀體和海馬等腦區5-羥色胺(5-HT)及其代謝產物5-羥吲乙酸(5-HIAA)含量比對照組顯著下降;免疫染色檢查發現嗜酒鼠5-HT神經元數目減少。
3.社會環境因素
研究提示,價值觀、社會習俗、社會角色、經濟發展、飲食習慣、社會應激等因素與酒精引起的精神障礙關係密切。不少患者患病前都曾試圖通過飲酒來緩解應激造成的緊張和焦慮,從而促進飲酒行為不斷強化。國內外研究均發現,以下社會因素與飲酒相關問題關係較大:男性、受教育程度較低、婚姻破裂、重體力勞動、社會對醉酒者的容忍度、低收入等。
4.心理學因素
對酒精中毒患者的研究發現,其他精神障礙常與酒精中毒共存。近80%的酒精中毒患者至少同時合併一種其他精神障礙,以抑鬱、焦慮和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最為常見;相反,有抑鬱、焦慮或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患者也常大量飲酒。上述結果提示酒精所致精神障礙與其他精神障礙的關係難以確定,可能互為因果。
臨床表現
1.醉酒狀態
(1)單純醉酒單純醉酒又稱普通醉酒狀態,是一次大量飲酒引起的急性中毒,臨床症狀的嚴重程度與患者血液酒精含量及酒精代謝速度有關。在酒醉初期,醉酒者的自我控制能力減退、言語增多、內容過於誇大;情緒興奮,情緒不穩定,具有易激惹和發泄的特點;動作也在酒醉時增多,行為變得輕浮,常顯挑釁性,有時不顧後果。臨床上也見部分醉酒者情緒消沉、少語、疏泄性悲泣,或者出現睏倦。與此同時,絕大多數醉酒者發生構音不清、共濟失調、步態不穩,並伴有心率加快、血壓下降、顏面和全身皮膚潮紅,有時有噁心或嘔吐。若醉酒進一步發展,則出現意識障礙,如意識清晰度下降和(或)意識範圍狹窄,乃至出現嗜睡甚至昏迷。除重症者外,一般能自然恢復,且無後遺症狀。
(2)病理性醉酒這是一種小量飲酒引起的精神病性發作。患者飲酒後出現急劇環境意識和自我意識障礙,多伴有片段恐怖性幻覺和被害妄想,臨床上表現為高度興奮、極度緊張驚恐。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患者常突然產生攻擊性,多是暴力行為,如毀物、自傷或攻擊他人等。該醉酒狀態一般持續數分鐘、幾個小時乃至一整天,隨患者進入酣睡狀態而結束。在清醒後,患者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與單純醉酒不同,病理性醉酒患者沒有言語增多、欣快和明顯的中毒性神經系統症狀。這類患者對酒精的耐受性極低,所飲用酒量對於大多數人不會產生中毒。另外,過度疲勞或長期嚴重失眠有時可能促使病理性醉酒的產生。
(3)複雜性醉酒患者一般有腦器質性病史,或者患有影響酒精代謝的軀體疾病,如癲癇、腦血管病、顱腦外傷、腦炎以及肝病等。在此基礎上,患者對酒精的敏感性增高,小量飲酒後便發生急性中毒反應,出現明顯的意識障礙,常伴有錯覺、幻覺、片段被害妄想,有顯著的情緒興奮、易激惹,攻擊和破壞行為多見,偶見無目的的重複動作。此類發作通常持續數小時,緩解後患者對經過部分或全部遺忘。
2.慢性酒精中毒
(1)依賴綜合徵這是由反覆飲酒所引起的一種特殊心理狀態,患者有對酒的渴求和不斷需要飲酒的強迫感,可持續或間斷出現,若停止飲酒則出現心理和軀體戒斷症狀。
(2)震顫譫妄患者在長期飲酒後,驟然減少飲酒量或停飲可很快產生短暫的意識障礙。震顫譫妄也可由軀體疾病和精神刺激誘發,但較少見;某些患者在發作數日前即有情緒低落、焦慮緊張和失眠等前驅症狀。發作時患者意識不清,有時間和地點等定向障礙,出現生動而鮮明的幻視與被害妄想;因而表現為極端恐懼不安或衝動行為。同時可見患者四肢震顫和共濟失調,並常伴有發熱、大汗、心率加快、血壓升高以及瞳孔散大等。嚴重時可危及生命。震顫譫妄持續時間不等,一般為3~5天。恢復後患者對病情經過部分或全部遺忘。
(3)酒精中毒性幻覺症這是一種因長期飲酒而引起的幻覺狀態。患者在突然減少或停止飲酒後1~2天內出現大量豐富鮮明的幻覺,以幻覺、幻視為主。常見原始性幻視以及評論性和命令性幻聽。在幻覺基礎上,亦可出現片段妄想以及相應的緊張恐懼或情緒低落。發病期間,患者的意識狀態清晰,亦無明顯精神運動性興奮和植物神經功能亢進症狀。酒精中毒性幻覺症持續時間不定,少則幾小時,一般不超過6個月。
(4)酒精中毒性妄想症患者在意識清晰的情況下出現嫉妒妄想與被害妄想,臨床上以前者多見。患者無端懷疑配偶不忠,為此常有暴怒反應,也可導致對猜疑對象或配偶進行攻擊,有時釀成兇殺惡果。以往也將其稱做酒精中毒性嫉妒。嫉妒妄想的發生通常與患者長期飲酒導致的性功能下降有關。酒精中毒性妄想症起病緩慢,病程遷延,如長期堅持戒酒可以逐漸恢復正常。
(5)酒精中毒性腦病又名Wernicke腦病,這是慢性酒精中毒中最為嚴重的精神病狀態,是長期大量飲酒引起腦器質性損害的結果。起病急性或亞急性,部分患者可緊接在震顫譫妄之後出現三聯征:嗜睡、眼肌麻痹及共濟失調。有時可出現瞳孔反射障礙和痙攣發作。臨床上精神症狀表現以譫妄、記憶力缺損、痴呆和人格改變為主要特徵,預後差,絕大部分患者不能恢復正常,倖存者一般都遺留柯薩可夫精神病。
3.柯薩可夫精神病
又稱柯薩可夫綜合徵,多數患者在一次或多次震顫譫妄後發生,也可在飲酒數10年以及營養缺乏的基礎上緩慢起病。臨床特點為近記憶缺損突出,學習新知識困難,常有虛構和錯構,患者無意地編造經歷與情節或遠事近移以填補記憶的空白。除近記憶損害之外,許多患者有欣快表情、定向力障礙和感覺運動性失調。儘管病情較重,但多數患者無明顯即刻記憶障礙、意識障礙和廣泛的認知功能損害。
4.酒精中毒性痴呆
由於長時間飲酒以及多次出現震顫譫妄發作後可逐漸發展至痴呆狀態,呈現出多種高級皮質功能障礙,諸如記憶、思維、理解、計算、定向能力和語言功能的損害。嚴重者常影響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人格的改變也非常顯著,患者變得自私、控制能力喪失、行為粗暴和殘忍等。
5.酒精所致心境障礙
酒精所致心境障礙多在嚴重酒精依賴後出現,明顯的情緒低落與飲酒密切相關。估計酒精依賴患者中存在心境障礙的1/3是在大量飲酒前就出現情緒低落,而2/3是在飲酒後。反覆大量飲酒,常可引起嚴重抑鬱症狀,有報導顯示80%酒精依賴患者曾有強烈的抑鬱體驗,約有35%的患者符合抑鬱症的診斷標準。
6.酒精所致的人格改變
長期酒精依賴可能導致人格衰退,對飲酒的需要超過了其他一切活動,日趨加重的自我為中心、自私、行為標準下降、為了得到酒而不誠實甚至偷竊和詐欺、喪失對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感。
檢查
可進行神經系統檢查和實驗室檢查。
診斷
診斷酒精所致精神障礙的主要依據為具有確定的飲酒史,以及有充分的理由斷定患者的精神症狀直接由飲酒或戒斷引起。
鑑別診斷
在掌握酒精所致精神障礙診斷要點的基礎上,一般不難與其他精神障礙進行鑑別。急性酒精中毒的鑑別診斷應排除:腦器質性疾病急性發作、軀體疾病引起的譫妄狀態、其他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躁狂發作等。
治療
1.戒酒
戒酒是治療能否成功的關鍵步驟。一般應讓戒酒者在住院條件下接受治療,以斷絕酒的來源。臨床上應根據患者酒精依賴和中毒的嚴重程度靈活掌握戒酒的進度,輕者可嘗試一次性戒斷,而對酒精依賴嚴重的患者應採用遞減法逐漸戒酒,避免出現嚴重的戒斷症狀以致危及生命。無論一次或分次戒酒,臨床上均要予以密切觀察與監護。尤其在戒酒開始後第一周,特別是注意患者的體溫、脈搏、血壓、意識狀態和定向能力,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戒斷反應。目前尚無成熟的戒酒藥物,納洛酮和納屈酮雖已在臨床試用,但做為常規臨床使用仍需進一步積累資料。
2.對症治療
針對患者出現的焦慮緊張和失眠症狀,可用抗焦慮藥,如安定、甲基三唑氯安定、安泰樂等對症處理,宜給予能控制戒斷症狀的最低劑量。若患者出現抽搐,可肌肉注射安定,必要時每4小時重複注射一次,亦可口服給藥。因為上述藥物均能引起依賴,故只宜短期使用。對於興奮躁動明顯的患者,可小劑量給予氯丙嗪或氟哌啶醇肌肉注射或口服治療。套用促大腦營養代謝療法對減輕戒斷症狀也有較好的效果。
3.支持治療
因多數患者有神經系統損害以及軀體營養狀態較差,應給予促進神經營養的藥物治療,同時補充大量維生素,尤其是B族維生素。對合併有胃炎和肝功能異常的患者,一般常規使用治療胃炎藥和保肝藥物。
4.心理治療
心理治療的第一步是建立良好的治療關係,酒精依賴者常會否認自己的問題,治療師需要以真誠耐心的態度傾聽和幫助患者。可讓患者記錄每日的飲酒情況,包括飲酒量、次數、環境、飲酒時酒友、飲酒時的內心活動,以便治療師全面了解患者與飲酒有關的問題,進行有目的的干預。臨床實踐證明,行為療法對幫助患者戒酒有一定的作用。
5.行為療法
戒酒硫是一種阻斷酒精氧化代謝的藥物,能造成乙醛在體內聚積。患者如在服藥期間飲酒,可產生乙醛引起的噁心、頭痛、焦慮、胸悶和心率加快等。使用戒酒硫是行為療法中常採用的一種手段,能促使患者建立對飲酒的厭惡反射。該藥有一定的毒性,不可長期使用。
6.急性酒精中毒的處理
救治原則與其他中樞神經抑制劑中毒的救治原則一致,包括催吐、洗胃、生命體徵的維持、加強代謝等一般性措施。納洛酮等藥物可用於急性酒精中毒的救治,用法為肌肉注射,也可將納洛酮溶解在5%的葡萄糖溶液中靜脈滴注,可重複使用,直至患者清醒為止。
預防
積極宣傳酒精對人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群的整體認識水平。嚴禁未成年人飲酒,加強法律監督和檢查工作。提倡生產低度酒,控制或禁止烈性酒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