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布勒(1899—1945),去世前是慕尼黑市警察頭目,兼任元首與總理辦公廳主任。 菲利普·布勒參加過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加入納粹黨。參與編輯納粹黨報《人民觀察報》。1933年出任納粹黨全國指導處成員和國會議員,獲黨衛軍旅隊長軍銜(相當於少將)。1934年任慕尼黑市警察頭目,同年兼任元首與總理辦公廳主任,直至二戰結束。他的職責是處理希特勒的各種檔案事務等,併兼任納粹黨保護民族社會主義文學監察委員會和德國歷史書籍與教育資料研究會主席。他也是受命於希特勒,積極推行對本國和被占領國家的精神病人和重病患者實行殘酷的“無痛致死綱領”的罪魁禍首之一,這一綱領使數十萬餘名無辜居民喪失生命。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追隨戈林。1945年5 月納粹政權崩潰後畏罪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