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概況
華豐村地處
撫市鎮西南部,距離集鎮約3公里。東接鵲坪村,西連龍川村,南與五湖村相鄰,是撫市鎮農業生產示範村。全村現有7個自然村,12個村民小組,414戶,1462人。正式黨員46名,預備黨員1名。耕地面積748戶,全村農民主要以農業和種植烤菸為主。村兩委班子團結進取,戰鬥力強,被推薦位縣“十個好班子”。近年來,華豐村在村兩委班子的帶領下,在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有效監督下,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經多方籌集資金,完成了1000餘米防洪堤建設,同時完成了95%的農田水利設施改造,進一步加強了農業生產的抗風險能力。村文體活動中心在緊張施工中,豐富了民眾的精神文化生活。
地理位置
村民小組長名單
1組:黃文德 6組:羅初增
2組:黃元浪 7組:陳樹興
3組:黃文忠 8組:陳順輝
4組:羅紅庭 9組:羅榮意
5組:羅雙妹 10組:陳秀龍
6組:羅初增 11組:黃國林
7組:陳樹興 12組:陳蘭興
班子機構
黨支部書記:羅林盛
村委會主任:羅坤林
監委會主任:黃清榮
重大事項決策集體決策制度
(一)、重大事項的內容主要包括:重大事項安排、重要項目建設、重大資金使用、村兩委人事安排等。
(二)、決策形式: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研究決定,必要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村級民主決策的基本組織形式是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三)、決策程式:村在做出重大決策前,要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由集體會議結合有關意見、建議進行認真研究、表決後確定,並對決議的實施情況進行公布,接受監督。
(四)、按程式依法形成的決議、決定要自覺遵守和執行。未經集體會議討論決定,擅自以集體名義實施的個人行為均為無效,責任自負。
村民委員會議事決策制度
華豐村民委員會在黨支部領導下,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開展工作,議事決策時,邀請村黨支部書記參加,根據內容也可以吸收會計和有關人員參加。議事內容有:傳達貫徹上級政府的有關指示和決定;研究討論需要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村級重大問題,如村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重大投資項目,財務預決算等;研究討論需要請黨支部會議決定的村級重要工作:如土地、計生、幹部報酬以及處理違反村規民約的事件等;研究決定本村重要行政工作。
村民文明公約
三、崇尚科學,移風易俗;四、弘揚正氣,遵紀守法;
五、舉止端莊,文明禮貌;六、尊老愛幼,擁軍愛民;
七,關愛公益,助人為樂;八、鄰里團結,家庭和睦;
九、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十、奉獻社會,和諧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