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表現,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控制在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
投資範圍
本基金以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新股(一級市場初次發行或增發)、債券、權證、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後,還可以投資於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未來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完全複製法,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況(如流動性不足)導致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運用其他合理的投資方法構建本基金的實際投資組合,追求儘可能貼近目標指數的表現。
特殊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1)法律法規的限制;(2)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嚴重不足;(3)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票長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導致本基金管理人對標的指數的跟蹤構成嚴重製約等。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對沖系統性風險和某些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等,主要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
股指期貨契約,通過多頭或
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槓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蹤誤差,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對基金相對標的指數的
超額收益率進行一次評估,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達到1%以上,方可對超額收益進行分配;
4、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還原後
基金份額淨值低於面值;
5、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為收益評價日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基金超額收益的100%,自
基金契約生效日起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