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區域
華容縣
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上級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等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及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為的職責。
(三)增加監督檢查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職責。
(五)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六)加強對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全縣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擬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分解方案,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中央、省、市駐華企業和縣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縣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上述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並負責其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檢查責任,負責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等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行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國家、省財政下撥我縣和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須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十五)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加掛“安全生產協調股”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統計、保密、接待、信訪、安全、提案議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設備採購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體系,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聯繫調度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督查;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建設、國土資源、公安、交通等有專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職業危害等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落實情況;承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研和成果鑑定及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有關工作。根據授權,統一辦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系統)所有行政許可、年檢年審、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
(三)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告知性備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等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參與相關事故調查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一)關於交通、水利、建築和城市公用設施、國防工業、郵政、電信、旅遊、特種設備、消防等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公安、交通、水利、建設、國防科技、郵政、信息產業、旅遊、質檢、環保等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二)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有關標準、規範。
(三)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