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商報

華僑商報

華僑商報創刊於一九一九年十月,開始的時候,是馬尼拉中華商會的會刊,一個月出版一次。月刊由當時中華商會秘書於以同先生擔任總編輯,藍琛先生擔任經理,並延聘曾任廈門大學教授黃開宗博士撰述經濟商業文字,以求增進華商的經商知識,並促進華僑團體與僑界人士的團結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僑商報
  • 創刊於:一九一九年十月
  • 會刊:馬尼拉中華商會
  • 主旨:連絡華僑團體
歷史,發刊主旨,辦刊原則,

歷史

馬尼拉中華商會會長是僑領李清泉先生。他在一九一九年當選會長,連任六屆,看到那時剛好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商業經濟正在復甦,列強競相爭奪市場,商戰異常激烈。菲律賓也是爭取焦點之一。華人在菲既是以商為本,那么求生存並進一步發展,必定應有充分的商業新學識,及時得到商場變化的訊息,才能跟得上時代。這是李清泉先生髮起創辦華僑商報的動機。
華僑商報出版的時候,也正當菲華大團結抗爭西文簿記桉進入高潮,和在一個很長期間是菲華首要金融機構──中興銀行──創立的時候。那正是菲華社會動湯轉變的關頭。因此也可說商報是生逢其時。
華僑商報月刊出版兩年四個月後,決定改組為日報。月刊最後一期是在一九二二年二月出版。日報由當時實業家吳紀霍先生熱心提倡,招集股本,組成華僑商報出版公司,推舉殷商吳克誠先生為經理,楊忠信先生為司庫。籌備工作於一九二二年四月完成,日報遂和廣大讀者見面。初期每天出版兩張,銷數不滿千份,初時報章上登載的國際新聞,島中時事,都是譯自西報。

發刊主旨

日報發刊那一天,社長於以同先生宣布編輯主旨是:
(1)連絡華僑團體;(2)擴充海外商務;(3)發展祖國實業;(4)灌輸商務知識;(5)傳達商務訊息;(6)提倡國民外交;(7)融化勞資階級;(8)指導華僑社會;(9)鼓吹華僑教育發達;(10)促進祖國政治之革新。
日報出版五年了後,在菲華報界首創編印畫刊,一九三三年增印周刊。日報內容也不斷改進充實。
商報同人始終堅持不偏不黨的主旨,故創刊七十七年來,先後多次遭受小撮人士的誹謗破壞。惟幸經得起歷史的考驗,每次事件都終能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所以,早在一九三五年出版十五周年紀念刊時,於以同先生就曾這樣寫過:「本報出世以來,幾經憂患,屢受折磨」,這些都是為了「華僑社會界域之見甚深,是非之辨未明,竟有一時期,本報頓遭忌嫉,謗語繁興,然本報同人,堅定主張,艱難奮鬥,不為強御,不為惡環境同化,使陰險小人終無以售其技,而海內外正人君子同情於本報之主旨者,且復加以愛護,因此僑界大眾對於本報素來之態度,得更深一層之認識。
從那時開始的五十年中,商報在西安事變、抗日戰爭、馬尼拉解放初期華人社會紛爭、韓戰、瑜美大廈倒塌、集體轉籍、救災以及越南戰爭等大小事故,都曾經遭受誹謗,商報同人皆能堅持不偏不倚的主旨,每次事件都能化險為夷。且如於以同先生所說的,結果使讀者對商報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底,日本軍隊侵占馬尼拉市。商報社長於以同先生抗拒日寇復版以充當其御用宣傳工具的要求,遂遭殺害,殺身成仁。報社業產遭沒收掠劫迨盡。一九四四年盟軍光復馬尼拉,商報幾經波折,方終於翌年四月十五日於以同烈士就義紀念日在火燼廢墟中復刊。這次一斷出版達三年四個月之久。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商報復版的物質條件異常匱乏,但在於長城、於長庚、於茵慧與於長籟諸兄弟姐妹苦力支撐下,並得葉向民陳祖濤等老同事艱苦襄助,逐漸繁榮。到六十年代,商報銷售報份數額蓋各華文報之冠。先後且恢復出版畫刊與周刊,並發行馬尼拉工商名錄。這期間,商報負責人雖然兩度遭蒙冤獄,在諸同事奮勇維持及廣大讀者愛護下,一九七零年于氏兄弟遣送台灣後,更得商報桉菲辯護律師JuanQuijano出任社長,律師團及其他律師JokerP.Arroyo,JuanT.David與NapoleonRama等出任編輯,報份與廣告與日俱增,並未受社長於長城和總編輯於長庚受遣送往台灣事件的影響,始終維持菲華言論機關首位。這一直延續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一日馬科斯實施軍統,商報才同當時所有民間媒介一併被標封停刊。
馬科斯獨裁政權於一九八六年二月廿五日被人民革命所推翻,馬科斯逃亡美國避難。軍統前各英文報刊與新聞媒介先後在新聞自由環境中復版,商報是唯一復刊的中文報紙,在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二日菲律賓獨立節日再度與廣大讀者見面。
本報仝人願就七十四年前發刊日報時揭布的編輯主旨,適應潮流,修訂如下:
一、鼓勵華人身心融化於菲律賓大社會;
二、推動華人積極參政;
三、促進華人積極參加菲國經濟從建;
四、聯絡和團結菲華各社團;
五、傳達工商訊息,普及財經學識;
六、融洽勞資關係;
七、提高華文教育水平;
八、翔實客觀的報導中國實況.

辦刊原則

商報一貫以菲華社會利益為依歸,現在這裡引錄已故總編輯來遠甫先生在六十一年前本報十五周年時發表的立場:"本報非一人一黨一機關一社團之私產,而為僑界傳達訊息主持正論之公物,故當保持無偏無黨不激不隨之精神,在謀一時期謀一環境中,一土諤諤,介然如石之不可動.甲或譏其矜慎,乙又責以過激。然事實真理,既不容曲解以投人所好,則甯冒天下之不韙,不為吾心所未安。"
奉作商報仝人的座右銘,守信不渝以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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